至今不明一審為何敗訴
經過創紀錄的172天的法庭辯論,徐立根等鑒定專家和龔如心的律師團都對判決結果很有信心。“那時候差不多是暑假,我回到北京,龔如心的大律師也到了歐洲去度假。但是2個月之后我接到通知,敗訴。”
徐立根形容這種結果是“一百八十度的轉變”,因為在庭審現場,法官對他們的鑒定結果還是表示了一定的贊同。“他當時的態度還是不錯的,聽我們陳述的時候,有時候微笑,有時候點頭,還說‘鑒定人對鑒定結果很細心’,當然,他對待對方鑒定結果的態度因為我們沒有每場都到庭,所以不得而知。”
對于一審判決究竟因何會導致這樣的結果,記者聯系當時的主審法官香港高等法院民事訴訟庭法官任懿君,卻被告知正在度假。當時龔如心聘請的大律師李柱銘向記者表示,此問題涉及到當事人的隱私,不方便向媒體透露,僅給記者發來了當時的一審判決書。在判決書中,法官認為徐立根等人的鑒定結果完全不可信,指責他們是“被人雇用的槍手”。
判決之后,徐立根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萬言書”,再次陳述了自己的鑒定意見。
二審再輸但曙光已現
遺囑的每一頁都有遺囑證人,王德輝當時的管家,謝炳炎的親筆簽名。在一審時,王廷歆的鑒定專家也認為謝炳炎的簽名是偽造,因為“謝”字的中間有一筆長豎也發生了抖動。“‘謝’字的抖動是肉眼能夠看出來的,但是我們比對謝其他時候的簽名發現,這種抖動是他的習慣動作,恰恰證明這就是謝炳炎的真跡。”徐立根說。
在二審時,雖然香港上訴法庭還是判決龔如心敗訴,但法官們認為謝炳炎的簽名是真的。這對徐立根來說,無疑是一個重要的肯定。他打電話給在香港的龔如心,讓她繼續上訴。此時,龔如心在香港媒體陷入了誠信危機。香港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正式起訴龔如心涉嫌三項偽造文件罪,在初次出庭后,她被獲準以5500萬港元巨額現金保釋候審。根據香港法律,偽造遺囑罪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
“她雖然沒有在我們這些外人面前哭哭啼啼,但我可以想象她內心是非常苦悶的。我只能盡力支持她上訴,因為二審的結果已經讓我看到曙光了。”
2004年11月,龔如心上訴至香港終審法院。2005年7月11日,香港終審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審案的法官加至5人,兩個人是從英美法系的國家請來的大法官,香港本地法官3人。陣容可謂空前龐大。
管家謝炳炎的證詞在終審被重視
由于雙方都沒有新的證據,終審并沒有開庭辯論。徐立根等人也不需要再出庭作證了。相比一審時的172天法庭辯論,終審只用了10天作為法庭調查時間。
終審法院的法官重新調取了謝炳炎在警察局做的口供筆錄。當時的謝炳炎被王德輝叫到房間里時,遺囑全文已經寫好,王德輝也已經簽完名,謝炳炎連忙也簽上自己的名字,連遺囑的內容都沒有看到。
終審判決,400億遺產,最終歸龔如心繼承。判決書中寫道:“我們沒有理由不相信證人的證言。”判決要求一審法官向徐立根等人道歉。
“也沒有專門道歉,我們覺得終審的判決書就很能說明問題了。”徐立根說。對徐立根來說,這個遲到了五六年的勝利,是對他的工作的最好證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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