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六月二十六日電 題:駐港部隊:沒有軍號的軍營
作者 陳棟梁 陶社蘭
從香港特區最北面的石崗到最南端的赤柱,記者所到的軍營,到處都是靜悄悄的。沒有軍號的軍營,原因無它:依法駐軍,依法治軍。
駐港部隊政委張汝成中將接受中新社記者訪問時說,在“一國兩制”條件下駐軍治軍,是一項史無前例的全新事業,沒有現成的經驗可以借鑒。特殊的環境和使命,決定了駐港部隊在建設、管理和運行方面,與駐內地部隊有著許多不同。在香港這個高度法制化的社會履行防務,必須依法駐軍治軍,做到“遇事依法辦,執勤不擾民,守法做模范”。
在香港,與駐軍有關的法律有近百部。而十年來,軍委總部專門為駐港澳部隊制定頒布的法規政策也有上百個。駐港部隊從組建開始,就特別強調依法駐軍、依法治軍的意識。在中環駐港部隊總部大廈,記者看到,鐫刻在整面墻上的香港駐軍法全文格外醒目。
十年來,駐港部隊組織一百八十多次實彈射擊,九百八十多艘次艦艇出海、近五萬架次飛機升空,部隊八次輪換,九萬多臺次車輛進出香港,兩萬余名退伍老兵離港,沒有出現任何違反法律的人和事。
為了遵守香港噪音管理法規和市民的生活習慣,駐港部隊所有營區一律停放軍號,改用鬧鐘。部隊進港后,每次實彈打靶,都按照法律程序提前在港府的《憲報》上刊登公告;直升機升空、艦艇出海,堅持按法定程序提前向特區政府有關部門通報。軍車過橋,穿越隧道,一律遵章繳費。
有段時間,有市民反映,空軍部隊在進行直升機飛行訓練時噪音大,影響休息。駐軍非常重視,他們根據香港居民晚睡晚起的習慣,做出規定:上午訓練時間推遲到九點以后開始,晚上提前在二十二點結束,飛行高度再提高一百五十米。
駐港部隊設有法律處,這在全軍同級單位中是唯一的一個。處里參謀全部是碩士以上學歷,英語達到六級。法律處處長程東方是北京大學法律系畢業的,后在中國政法大學攻讀碩士,曾在解放軍軍事法院工作,進港之前在海軍軍事法院任職。
據程東方介紹,十年來,學法、懂法、知法,已成為駐港部隊的重要內容。每年組織一次“法規月”活動,每月上好一堂法制課,每周組織一次學法課,每次重大活動首先對照法律條文。他們先后編寫了《香港駐軍軍人法律指南》、《軍人進出港法規知識手冊》等二十多部具體化的實施細則,依據香港基本法、駐軍法制定了五十三部法規,形成了具有駐軍特色的法規體系。駐軍開展在港內的軍事活動之前,駐軍首長在進行重大決策之前,都要征求法律處的意見。
艦艇大隊勤務船中隊長呂鋼說起這樣一件事:艦艇去西部海區訓練,經過大嶼山西部一個海洋自然保護區。按規定,各類船只必須在該區外一海里通過。為更好保護珍貴海洋資源,艦艇大隊專門修正航線,在該區三海里外通過,繞道而行。為此,要多走一小時的航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