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持有龔如心“二00六年遺囑”的案中焦點人物陳振聰曾否認“太監與皇太后”之說,指龔如心稱自己為“老公豬”或“老公公”;他們又找“洪圣爺”見證關系。 中新社發 譚達明 攝
中新網4月17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囑認證案訟費爭拗16日有結果,主審高院法官林文瀚指敗訴的陳振聰,顯然是蓄意透過法庭的程序,意圖藉虛假遺囑騙取金錢利益,故裁定陳振聰需就該爭產案40天聆訊,負擔勝方華懋慈善基金近乎全部堂費,并以懲罰性計算;另陳振聰也須付臨時遺產管理費及律政司訟費。法院并無透露實際訟費金額,但據悉,有關費用共約2.23億元。
林官認為律政司基于案件涉及巨額遺產,作為慈善機構的監護人,有必要介入,但在程序上律政司的訟費須先由龔如心的遺產中支付,然后再由陳振聰補償。至于本年3月17日3方就堂費的爭拗,陳振聰須負責當日一天訟費的其中80%。
大話連篇拖長盤問 傳筆跡專家欺騙
林官昨在書面判辭中指出,陳振聰在庭上“謊話連篇”,不但夸大與龔如心之間的親密關系,還隱瞞自己是風水師,假稱本身從未向龔如心提供任何風水服務,甚至挖洞等風水行為。由于陳振聰的謊話,令案件拖長了盤問的時間。
此外,陳振聰原聘用的筆跡專家亦斷定他所持有的2006年10月16日遺囑是被人“臨摹”偽造的,但陳振聰明知遺囑是假,仍繼續選擇在庭上反駁,并企圖利用他所傳召的筆跡專家來欺騙法庭,陳振聰的行為顯然是蓄意透過法庭的程序,意圖獲得金錢利益,故裁定陳振聰須支付懲罰性堂費。
至于陳振聰一方認為華懋慈善基金在爭產案中臨時更換律師團,于開審前一刻才要求加入“偽造遺囑”的指控,以及華懋慈善基金所爭議的風水,和龔如心訂立2006年10月遺囑時處于精神錯亂等論點均告失敗。但林官卻認為華懋的風水論據事實上是確立的,而華懋慈善基金提出龔如心精神錯亂的論據,雖然最終是失敗,但法庭認為這并非不合理及不必要的論點。
林官認為鑒于華懋慈善基金提出的“精神錯亂”論據是失敗,所以裁定陳振聰一方,毋須支付華懋傳召2名精神專家的2天透過視像出庭作供,及事前所準備功夫等訟費。此外,就華懋所傳召曾在陳振聰風水學校修讀風水班的學生梁劍豪,以及華懋一度申請傳召保安員郭永贊以證實本身亦有為家人立下風水遺囑的經歷,最終遭法庭拒絕,林官認為陳振聰亦毋須為上述2人的訟費負責。
華懋多用一大狀 陳可免負擔
另陳振聰一方不滿華懋慈善基金聘用3名資深大狀和2名大律師,相比陳振聰是多出了一名資深大律師,林官認為為了公平起見,裁定陳振聰毋須負擔華懋慈善基金額外聘用的一名資深大律師的訟費。據悉,有關的堂費,估計高達1.4億元,而臨時遺產管理費約8千萬元,及律政司的訟費約3百萬元,總數約2.2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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