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院所正成為反腐新領域,反腐倡廉建設成效明顯但問題也突出。
◆學術腐敗是學術機體上的“癌細胞”,會從根本上動搖我國科技創新體系的基石。
◆科研院所知識分子相對集中,民主意識、民主作風、民主素質相對較好,為反腐倡廉建設提供了內在動力。
反腐:亟須制度跟進
汪克強 博士,研究員。曾任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秘書長,中國科學院辦公廳(黨組辦公室)副主任,F任中國科學院電子學研究所黨委書記、副所長。兼任中國發展戰略學研究會副理事長。
編者按
近年來,高校頻發腐敗案:武漢大學原常務副書記龍小樂和原常務副校長陳昭方、廣東湛江師范學院院長郭澤深、武漢科技學院院長張建剛等人相繼涉腐落馬。教育部部長袁貴仁在日前舉辦的高校領導干部《廉政準則》培訓班上,明確提出“七個著力”的關鍵措施,積極推動高校反腐倡廉。高校和科研院所同屬知識分子云集之地,為了讓廣大讀者了解科研院所反腐的基本情況,我們特別約請了汪克強研究員撰文分析。
據《檢察日報》早前的報道,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反貪局在2005-2009年期間共立案偵查發生在該區科研院所的職務犯罪案件12起12人,涉案金額279萬余元,多發于科研經費使用、儀器設備和圖書資料購置、基建和行政后勤服務等重點“病灶”。
這一數據表明,科研院所正成為反腐倡廉建設必須高度重視和需要著力加強的新的重點領域。從總體上看,科研院所的反腐倡廉建設,成效明顯與問題突出并存,有利條件與不利因素并存,形勢依然嚴峻,任務非常艱巨。
與其他領域的反腐倡廉建設一樣,科研院所的反腐倡廉建設也是一項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的重要政治任務,亟需制度化措施的有力跟進。
科研院所腐敗現象凸顯,原因紛繁復雜
推進科研院所反腐倡廉建設科學化,需要認真分析和研究近年來出現的一些腐敗現象產生的紛繁復雜的原因。
在思想根源上,一方面,由于我國尚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條件在短期內難以消除,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等腐朽思想,不可避免地侵蝕著科研院所的一些黨政領導干部和科研人員;另一方面,科研院所的一些黨政領導干部和一些掌握著學術資源、行政資源配置權力的學術帶頭人、科研管理人員,缺乏以創新為民為宗旨、以科教興國為己任的科技價值觀,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抵御誘惑、防范風險的意識淡薄,容易導致腐敗行為和腐敗現象的發生。
在管理體制上,隨著政府及社會對科技投入的持續較快增長以及科研活動的范圍頻次不斷加大,一方面,由于資源配置和管理體系尚不完善,經費管理體系不夠嚴密和規范,國家有關部門和一些學術機構在資源配置上可能存在權錢交易、以權謀私和挪用經費等行為,導致科技界和科研院所腐敗現象的滋生蔓延;另一方面,一些科研院所內部管理相對薄弱,決策缺乏民主機制,管理流程欠規范、不透明,執行隨意化,制度監督和有效防范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監督機制不健全、監管工作不到位,有些甚至基本上沒有監督等。這些都為腐敗行為提供了條件和機會。
在現實環境上,賽繆爾·亨廷頓曾經說過,現代化孕育著穩定,而現代化過程則容易滋生不穩定。一方面,隨著科技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不斷深入,越來越多的科研院所從“象牙塔”般的學術機構逐漸轉型為面向社會開放、融入社會經濟活動的法人單元,社會經濟領域的一些腐敗行為和腐敗現象逐漸侵入科研院所,對部分科研人員造成不良影響;另一方面,除越來越多地參與和融入社會經濟活動外,科研院所自身的經濟活動也日益增多,如科研設施基本建設、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知識產權運營等,反腐倡廉任務的繁重性、艱巨性和復雜性相應地大大提高。
科研院所的腐敗有其獨特性,須對癥下藥
科研院所的根本任務和使命是組織開展科技創新活動,通過創新成果促進人類文明和社會經濟發展,同時結合科技創新活動,培育創新人才,傳承科學文化。科研院所的一切工作都必須服從和服務于這一根本任務,包括反腐倡廉建設在內的全部黨建工作也不例外。
科研院所腐敗現象的產生具有鮮明的特征,并具有相對易發的若干重點領域。反腐倡廉建設必須針對導致科研院所腐敗現象發生的一些常見根本原因,突出重點領域,抓住關鍵環節,建立健全決策、執行、監督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狠抓工作落實,通過對這些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標本兼治和綜合治理,以重點帶全面,積小勝為大勝,從構建制度保障、創造良好環境、營造學術氛圍、提供文化動力等四個方面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科學化,切實為科技創新發揮服務、保障和促進作用。
科研院所反腐要針對科研院所特點,加強學風建設和學術道德、科研誠信體系建設,防范學術不端行為和學術腐敗現象。當前,學術腐敗現象和學術不端行為在科技界、教育界時有發生,不僅屢禁不止,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趨勢。究其原因,既有外部社會環境的影響,也有科技、教育界自身缺乏自重自律、自我約束不力的因素;既有管理體制上的缺失和弊端,也因為學術道德和誠信體系的淪喪。這種學術機體上的“癌細胞”,不僅嚴重影響了科技創新活動的正常有序進行,敗壞了科技工作者的形象和聲譽,而且會從根本上動搖我國科技創新體系的基石,阻礙科技事業的健康發展,甚至反過來又會對社會風氣、公眾道德產生惡劣影響。
反腐倡廉的科學化,制度建設要“給力”
制度建設的科學化是推進反腐倡廉科學化的根本。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科學化,首先要通過加強制度建設、推進制度創新,提高反腐倡廉制度體系的科學化。
長期以來,科研院所在反腐倡廉方面建立了大量制度,也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毋庸諱言,也有不少制度貫徹落實得不好,甚至在一些單位常常形同虛設。雖然其中原因相當復雜,但制度本身存在問題是客觀事實。
科研院所反腐倡廉建設要系統建設、整體推進,致力于制度設計。既要立足當前、突出重點、重視治標,更要著眼長遠、科學謀劃、重視治本;既要根據科研院所實際完善制度、強化監督、嚴肅紀律、注重懲治,更要針對科研人員特點加強思想教育、政策教育、警示教育、注重預防;既要集中精力、下大力氣解決科研人員和職工群眾關心關注的突出問題,又要重視解決長期存在、容易被忽視的面上問題和深層次問題,防微杜漸,察病于萌芽,防患于未然;既要在黨內弘揚正氣,培育優良黨風,又要以黨風帶民風、促學風,形成團結和凝聚廣大科技人員獻身科技創新的強大力量。
科研院所知識分子相對集中,民主意識、民主作風、民主素質相對較好,既有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優良傳統,也對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有著強烈的內在訴求。這既是科研院所反腐倡廉建設的內在動力和根本保障,也為科研院所推行院務、所務公開,推進權力運行程序化和公開透明,強化民主監督制度建設,提供了良好的群眾基礎和有利條件。
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科學化,歸根結底是要更加深刻地認識、更加準確地把握、更加自覺地運用反腐倡廉建設規律,不斷研究新情況,不斷解決新問題,不斷創造新經驗。當然,認識和把握科研院所反腐倡廉建設的客觀規律需要一個長期的過程,也只能在科研院所反腐倡廉建設的實踐中逐步完成。(汪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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