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人身保險電話營銷和電話約訪行為,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日前中國保監會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人身保險電話營銷和電話約訪行為的通知》(下稱《通知》),以加強對保險公司、代理合作機構電話營銷業務和保險營銷員電話約訪行為的監管。
《通知》規定,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開展或變相開展電話營銷業務;各公司電話營銷專用號碼應當逐步實現全國使用一個號碼,在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多于一個號碼的,要在2010年底統一到一個號碼,2011年6月30日前實現全國統一號碼;保險公司、代理合作機構及營銷員應當嚴格遵守個人信息保密的相關法規,不得非法獲取、使用或倒賣個人信息資料等。
為解決目前社會反映較多的電話營銷擾民問題,《通知》明確禁止保險營銷員個人及其聘用人員隨機撥打電話約訪陌生客戶,或者假借公司電話營銷中心名義電話約訪客戶。
在強化保險公司公司管控責任方面,《通知》要求各保險公司加強對電話營銷和電話約訪行為的管理,建立權責清晰的內控管理體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客戶個人信息泄露,防止其他渠道銷售人員假借保險公司的名義進行電話營銷,由于管控不到位出現誤導、擾民等問題,將從重追究公司的管理責任。除外,《通知》還規定,各保監局要對轄區內法人機構的電話營銷中心進行合規檢查,并在每次檢查結束后將有關情況向中國保監會報告。
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通知》是對保監會2008年5月印發的《關于促進壽險公司電話營銷業務規范發展的通知》進一步補充和完善,下一步任務主要是將這些制度措施嚴格貫徹落實,進一步促進電話營銷業務規范有序發展。
參與互動(0) | 【編輯:曹文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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