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業務被念上三道 “緊箍咒”——銀監會明確叫停銀保駐點銷售,并明確規定保險員不得進入銀行銷售保險、不能將保險收益與基金銀行理財產品簡單類比、每個網點只能代理不超過3家保險公司的產品。記者在剛剛過去的周末探訪了銀監會此次重拳出擊治理銀保市場的效果——
銀行大多遵循新規
記者昨日分別在黃浦區南京路步行街一帶、靜安區南京西路一帶銀行扎堆的區域進行暗訪。在走訪的建行、工行、中行、招行、光大、上海銀行10余家網點中,都沒有發現保險代理人進銀行銷售的情況。各銀行網點對“代理不超過3家保險公司的產品”這一條規定也都嚴格遵循。
不過,在“不能將保險收益與基金銀行理財產品簡單類比”一條上,各家銀行的做法還是比較欠缺。當記者以普通客戶身份進行個人投資業務咨詢時,大多網點工作人員均較為客觀地介紹各種理財產品,但涉及到銀保產品時,仍然將其和普通存款進行比較。能夠明顯感覺出理財師對投資期較長的銀保和基金產品的推薦。
如某行大堂經理向記者一再表示:“有一款投資期9年的理財產品,年化收益可超過6%。 ”在記者明確表示“不買保險產品”后,大堂經理才停止推薦。
探究背后原因,這主要與銀行工作人員銷售保險產品的傭金較高且面臨營銷壓力有關。保險公司開發出產品,銀行柜臺,這一合作模式,已成為銀行和保險公司近年來一大增收渠道。據一商業銀行工作人員透露,一般根據銷售保險產品的期限不同,保險公司給予銀行的提成不一樣。 “一般繳費期短的給銀行的渠道提成大概在2%-3%,而二十年期的保單給銀行的提成能達到10%以上。”這也解釋了為何銀行工作人員更傾向推銷銀保產品的原因。
減少存單變保單現象
銀監會叫停銀保駐點銷售,最大的目標就是減少銀保產品對消費者可能的誤導行為。 “不是說保險產品不好,其實每個家庭都需要保障,但不能片面擴大銀保產品的功能,比如說拿銀行保險的收益去跟基金簡單比較就比較荒唐,因為兩者的側重是不一樣的,流動性也不能同日而語。 ”南京西路一家大行的副行長談了他對新規的看法。
保監會主席助理陳文輝此前強調,銀保業務經營中存在的銷售誤導等問題,侵害了被保險人的正當權益。“下一步我們要花大力氣,來規范‘被保險人’的一個保護機制。”他表示,保險公司賣出去的保險產品要能夠真正反映消費者實際需求,而不是消費者被忽悠或者誤導才購買產品。
“銀監會此次規定每個網點原則上與不超過3家保險公司合作,這條是新的內容。 ”保險業內人士向記者分析,主要是由于銀行合作的保險公司多了,會導致保險公司之間惡性競爭,外地曾經有過類似情況,此次明確后,有利于市場的良性競爭、控制銀行的風險。
“禁入令”尚有爭議
業內俗稱的“駐點銷售”模式是指由保險公司派銀保專管員在銀行網點營業大廳進行營銷活動。在這種模式下,保險公司和銀行對駐點銷售人員都無法實現有效管控,容易引起銷售誤導。
“但其實追溯到保險營銷員進銀行網點營銷之初,其初衷恰恰正是為了讓客戶更好地明白自己買的產品。 ”記者采訪了滬上一法資保險公司CEO,這家公司在兩年前,曾高調宣布將自己的代理人派駐到銀行網點,“為了更好地向客戶說明產品的特征,因為很多長期壽險的結構比較復雜,需要比較專業的代理人才能說得清楚。 ”
面對“禁入令”,這位在壽險業從業20多年的高管也顯得比較無奈:“只能說監管部門和保險公司的目標是一致的,就是讓百姓買到真正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 ”
而當保險代理人被銀行拒之門外后,就對銀行工作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未來銀行柜面人員應有基礎的保險知識,并持有兩證——保險兼業代理證和銀行柜面銷售人員從業資格證書,另外,保險新產品上市還會做專門培訓。 ”一位行業內部人士向記者表示。(記者 崔燁 實習生 鄧思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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