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受到的影響不大。”一大行投行部相關人士稱。昨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采訪中發現,相對于風口浪尖的信托公司,在銀信合作叫停的禁令下,各商業銀行似乎顯得更冷靜。
業內專家表示,銀信合作暫停,銀行暫時少了將表內資產轉表外的渠道,信貸規模有所緊縮,可能會流失部分優質客戶,但銀信理財產品的收入占比不大,因此總體上對銀行的影響不大。
三“贏”局面
記者發現,實際上銀信合作的紅火,是銀行、信托公司和投資者等理財產品參與方基于自身的考量而形成的。
首先是因為,較信托公司單獨發行的信托計劃而言,由銀行發行的信貸類理財產品準入門檻低得多。
根據信托計劃的規定,合格的個人投資者應當符合以下三項條件之一:個人收入在最近3年內每年收入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者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3年內每年收入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收入證明;在認購信托計劃時,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產總計超過100萬元,且能提供財產證明;投資一個信托計劃的最低金額不少于100萬元。
這樣的條件,使大部分的市場投資者望而卻步。而銀行信貸類理財產品的投資起始金額一般為5萬。
同時,對于信托公司而言,盡管銀行理財產品的報酬率與信托計劃的報酬率相比差十倍,但由于銀行擁有廣泛的市場客戶,因此“以量補價”,信托公司也樂得其所。
對于銀行,與信托公司合作發行信貸類理財產品,在將信貸資產由表內轉至表外的同時,又無需動用存貸款,不需要計提撥備。與此相比,銀行損失的利息收入,也只是蠅頭小利,且還有中間業務收入——托管費作為補償。
此外,銀行的低托管費也是將理財產品的收益最大化轉讓給投資者。循著“高收益、高風險”的經濟學原理,投資者的風險擔當也顯得合理。
綜合銀行、信托公司和投資者三方的情況看,信貸類理財產品創造了“三贏”的局面。
合作暫停對銀行影響有限
盡管“三贏”的銀信合作“看上去很美”,但背后卻蘊藏著相當的風險。銀監會報告中稱,“雖然貸款已轉出資產負債表,銀行依然承擔貸后管理、到期收回等實質上的法律責任和風險,卻因此減少資本要求,并逃避相應的準備金計提,潛在風險不容忽視。”
業內人士稱,正是銀信合作使得銀行的監管指標與實際承擔的風險不匹配,風險隱患重重。因此,銀監會不得不叫停銀信合作。
國泰君安銀行業研究員伍永剛在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由于銀信合作收入有限,其暫停對銀行影響不大。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理財產品中心研究員太雷則指出,銀信合作規模的迅速擴張,若不加以遏制,將影響宏觀政策的實施。銀監會可能對此沒有更好的辦法,因此只能暫時叫停。
“當前有一部分理財產品的信息透明度不是很高,不利于監管,所以銀監會發出這樣一個窗口指導。”他表示。
中國社科院投資系博士付立春稱,二季度銀信合作理財產品突增,不排除個別銀行為了規避監管變相發放貸款。“把口子堵住了,存貸款業務也會回歸正常化,對銀行業績實際影響不大。”
中歐陸家嘴國際金融研究所副院長劉勝軍認為,“銀行經營的主要渠道是通過自身主營業務來運作,暫停銀信合作,充其量是堵住此前發現的漏洞。”
此外,劉勝軍指出,銀信合作的暫停,將會給房地產信貸帶來很大的沖擊。劉勝軍表示,此前房地產商往往通過信托或其他平臺融資,銀信平臺切斷后,對房產商的資金鏈帶來考驗。
路在何方?
“這不是銀監會第一次叫停銀信合作,但卻是最嚴厲的一次。”太雷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付立春指出,雖然目前市場并未出現信托貸款借款人無法兌付的狀況;但一旦出現,則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
因此,業內人士紛紛表示,簡單的叫停銀信合作并不是長久之計,關鍵是為存量信貸找到一條通衢大道。
據悉,具有標志性意義的《信托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最早將于月內出臺。其核心是,信托公司可管理的信托資產規模將與凈資本掛鉤。也就是說,信托公司的業務規模將受制于資本規模,“以量補價”的銀信合作模式將面臨轉型。
一旦該辦法實行,信托公司超出的存量信貸一時將難以找到合適的接盤者,這無疑對銀行又是一大風險。
當前,解決這一問題的方案主要有三個:建立信貸轉讓市場、信貸資產證券化、實行“新老劃斷”。而因信貸轉讓市場遲遲未推出,信貸資產證券化仍未開閘,實行“新老劃斷”則是較具操作性的辦法,即對存量業務實行寬松政策,嚴控新增業務規模,從而實現“軟著陸”。(賀麒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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