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廉租房供應對象認定標準放寬 配租面將擴大
2008年02月05日 08:28 來源:上海證券報 發表評論
昨天,記者從上海市房地局的新聞通氣會上了解到,上海廉租房供應對象的收入認定標準已進一步放寬至家庭人均月收入600元以下。
據介紹,去年上海先是在浦東、盧灣兩區四個街道組織開展擴大廉租房受益面試點,將廉租對象的收入認定標準放寬至家庭人均月收入500元以下,而后又從9月起將標準進一步放寬至600元以下,并正在中心城區穩步推進。
同時上海今年還將擴大廉租房實物配租的覆蓋面,目前正在徐匯、長寧兩區率先進行試點。改革后兩區內享受實物配租的對象將擴大到低收入家庭中人均住房面積低于7平方米且屬于孤老或者有大病重病成員的家庭,此外人均住房面積低于4平方米的享受廉租政策的家庭也被納入政策范圍之內,由此兩區實物配租比例將提高到10%以上。
在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方面,上海市房地局還提出將加快經濟適用房建設,通過新建或配建等辦法籌措經濟適用房房源,并采用半封閉運作方式輪候供應。此前上海市房地資源局局長馮經明已對外透露,今后5年上海要新建2000萬平方米經濟適用房,約30萬套,套型面積以60-70平方米為主。
而根據上海剛出臺的住房建設計劃要點,今年將新建、配建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400萬平方米。同時,住宅用地供應800-1000公頃,其中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用地比例不低于20%。(李和裕)
【編輯: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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