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望在今年上半年獲批開征物業稅,初期只向工業企業、寫字樓等商業地產征收。昨天,市政協委員、市地稅局局長王紀平透露,北京今年已提出進行物業稅“實轉”的申請,目前正在等待國家稅務總局的批準。盡管物業稅開征初期還不會涉及到居民住宅,但“肯定是一個方向”。
提供穩定財政來源
王紀平表示,物業稅的征收主要是針對物業保有環節。現行的稅制中,很多與物業有關的稅都是與企業單位綁定,但這些單位本身具有不穩定性,可能會遷走、可能會破產關閉,勢必導致地方政府的收入來源也不穩定。征收物業稅后,不管什么單位,只要是占有了城市空間,享受到政府提供的交通、環境衛生、治安等公共服務,都要依法納稅。也就是說只要物業還在,政府的收入就會穩定有保證。
不會“重壓”納稅人
對于市場關心的物業稅的計稅征收辦法,王紀平表示,一切都有待正式方案出臺。他介紹說,物業稅在國際上通常被稱為房地產稅或不動產稅,主要是每年根據房產的評估值或接近市場價值來征稅。在其他各個國家,物業稅的負擔都不太重,“窮人和富人都不會對物業稅反應激烈”。北京開征物業稅后也不會增加納稅人的負擔,因為政府會通過減免其他稅收的方式進行彌補,使稅負總額保持平衡。
不針對基本住房需求
物業稅和物業費有何區別?王紀平回答說:“物業稅和物業費使用范圍不同,前者在小區外,后者在小區內。”物業稅主要解決消防、綠化、市政道路等全體納稅人的公共利益。因此,交納物業稅不可替代物業費,將來更不會讓物業公司或社區代收代繳。“即便本市對居民住宅開征物業稅,也不會對普通百姓造成負擔。”王紀平說,住宅物業稅的征收會遵循“生活必需品不得征稅”的原則。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不會受到物業稅影響,相反,超出基本需求的面積和第二套以上住房最有可能被“盯上”。
王紀平還披露,北京征收物業稅很可能采用“從量定額”到“從價定率”的標準。即在開征之初的過度階段,按計稅的房屋面積每平方米每年繳納一定費用,類似于物業費。也就是說,不論住宅的地段、公用配套成熟程度等情況是否有差距,都按統一標準征收。條件成熟后再轉為根據房屋評估值,按照屆時的物業稅稅率征收。
王紀平同時指出,如果按房屋評估價征收,會對評估部門的資質以及業主的個人信息收集等提出很高要求,這必須依靠多方面的配合。(程婕)
圖片報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