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8日電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7日發布的《關于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稱,商業銀行不得發放貸款額度隨房產評估價值浮動、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貸款。
有關負責人就此次政策調整答問時指出,“個人住房循環授信”等貸款產品的主要特點是信用額度隨房價的不斷攀升而增加,如果房價出現劇烈波動,貸款的信用風險將顯著上升。《通知》規定不得發放“隨房價上漲追加貸款”的住房貸款,主要目的是為了防止商業銀行過度授信,維護金融穩定。
有關負責人稱,目前中國房地產市場價格上漲較快,存在明顯的非理性因素,商業銀行面臨的市場風險顯著增加。近年來,中國住房抵押消費貸款增長很快,但違約風險已有抬頭趨勢。而“房價重估追加按揭”一類的住房貸款創新業務增長很快,風險管控措施尚不完善,一旦房價大幅波動,容易引發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激增。《通知》規定不得發放此類貸款,有利于降低信貸風險,維護房地產金融市場的健康平穩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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