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深圳市房價上漲過快、市場上存在一定炒作行為等情況,深圳市將再掀房地產整治風暴。昨天上午,市政府召開了市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會議,部署專項整治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長呂銳鋒召集13個部門的負責人,對深圳市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進行了部署。
現狀
不少中介推波助瀾
呂銳鋒說,今年以來,由于深圳市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的日益緊張,大戶型、高價位樓盤的集中上市,以及市場上存在一定的炒作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深圳市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對于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穩定住房價格,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他說,多年來特別是近兩年來,深圳市對房地產市場秩序進行了規范和整頓,房地產市場通病得到較好克服。如,爛尾樓問題,老的爛尾樓基本得到解決或正在解決,沒有出現新的爛尾樓,“縮水樓”投訴明顯減少,開發商拖欠地價、偷逃稅款等行為大幅減少,有關部門對炒房、囤地、囤房等行為,在制度上做了種種限制,雖然不排除還有炒房現象,但是大大增加了炒房的難度和風險。
目前,不少中介違法違規,推波助瀾,促漲了房價。呂銳鋒要求,這次專項整治工作,要把重點放在查處中介違法行為,打擊“內部認購”、“茶水費”等行為上,把整治關口放到簽訂認購書之前。
應對
市政府成立整治小組
今年3月29日,建設部等8部委下發《關于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的通知》,5月11日,省建設廳等10部門下發《廣東省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貫徹國家和省房地產宏觀調控的各項政策措施,市政府要求,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和黨風廉政建設的總體部署,嚴厲打擊房地產項目審批、開發、交易、中介等環節中的違法違規、錢權交易行為,做到標本兼治,建立健全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長效機制,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為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市政府成立了深圳市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市委常委、副市長呂銳鋒任組長,市國土房產、發改、貿工、監察、財政、規劃、審計、國稅、工商(物價)、地稅、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銀監局和房屋租賃辦等13個部門的主管領導任成員。
出擊
從5方面重拳整治
此次專項整治,將針對房地產開發建設交易的各個環節,對在建并已進入商品房預售環節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全面清理,對有群眾投訴或舉報的商品房項目進行重點檢查。
整治的重點內容有5項:一是依法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用地、擅自改變規劃配套、發布虛假廣告、非法預售、囤積房源、哄抬房價、合同欺詐和惡意違約、偷漏稅費及違規強制拆遷等違法違規行為;二是查處拆遷企業、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如,任意抬高或壓低被拆遷房屋評估價格,中介欺詐客戶、挪用購房款、謀取不正當利益、行賄等行為;三是依法查處房地產領域涉及的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規審批、濫用權力、違法不究、亂收費、行政許可超時辦理、索賄受賄等行為;四是選擇部分違法違規典型案例予以曝光,開展警示教育;五是建立長效機制,對整治工作暴露出來的薄弱管理環節,完善制度建設,從根本上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
相關新聞
二手房交易或按基準價征收個稅
市地稅局負責人在昨天的會議上說,該局與市國土房產部門正在聯合開發二手房交易基準價格估算系統,采取一定評估價估算基準價并定期更新;下一步可能將按基準價來征收個稅。
這位負責人說,市地稅局在整治房地產市場秩序方面下一步要做的工作,首先是建立稅收管理制度,對房地產行業進行專業化管理。同時,積極開展房地產市場行業的稅收專項檢查和中介專項整治工作,按照部署,確定10家有代表性的房地產企業、14家中介機構為專項檢查的重點企業。其次,進一步推進房地產稅收管理一體化工作,加強對二手房交易中“陰陽合同”等的管理。再次,市地稅局與市國土房產部門正在聯合開發二手房交易基準價格估算系統,采取一定評估價估算基準價并定期更新,二手房交易可能按基準價來征收個稅。最后,將開展對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工作,并建立完善的房地產稅收管理信息系統。
部門行動
工商
下月啟用正規二手房合同
從去年開始的房地產交易秩序專項整治行動至今年6月底,市工商部門共檢查了3667家開發商和中介,對52家有違規行為的開發商和中介作出限期整改的處罰,并吊銷了12家嚴重違規企業的營業執照。
工商部門對房地產合同中的霸王條款作了修改,編制的新版正規二手房合同并將于今年8月1日正式啟用。
稅務
打擊二手房“陰陽合同”
昨天,市地稅局負責人在會上說,今年將選擇10家開發商、14家中介,進行稅收專項檢查。對市場存在的二手房交易“陰陽合同”問題,地稅部門聯合國土房產部門開發了“二手房交易基準估價系統”,對明顯偏低的價格,將按照基準價格征稅。
銀監
查處假按揭等違法行為
市銀監局負責人表示,他們將加強資金管理,查處房地產開發商貸款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房地產消費貸款中,如假按揭一類的違法違規行為,查處信貸審批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同時,打擊中介機構逃避監管,占用購房資金等違法違規。(記者歐東勇 實習生黎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