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邊門附近的一間房屋被租用,業委會認為該房屋系業主所有,前物業公司卻認為,他們擁有該房屋的使用權。這一矛盾近日被激化。
業主活動室深夜被砸
上周四21時50分許,位于中山公園附近的該小區被一陣玻璃破碎聲劃破了寂靜。保安人員趕到現場,發現邊門附近的業主活動室玻璃門被砸,一旁的攝像頭記錄了動手者是曾為小區提供服務的前物業公司經理。錄像反映出,事件發生前,與業主活動室一墻相隔的便利店一片漆黑,該經理動手之后,供電很快恢復了正常。
事后,此前不愿對該房屋產權多加評論的前物業公司很快主動出面,要求就便利店所在房屋的權屬以及相應的租金去向作進一步明確。
前物業稱擁有所有權
昨天下午,記者與主要當事人本市某物業公司經理取得了聯系。她表示,2002年12月,她所在物業公司向小區開發商買了這套房屋,購房合同等均在。之后該房被隔成兩半,一半為便利店租用,一半嘗試多方經營,但效果始終不佳,約在去年八九月份,被業委會改成業主活動室。
該經理認為,物業公司擁有該房屋所有權,但業委會接管活動室后,便更換了門鎖。她表示,業委會行為越來越離譜,多次采用拉電的形式妨礙出租該房屋,遂在情急之下砸玻璃“自救”,希望進入活動室將電閘復位。
業委會堅持房屋屬業主
小區業委會主任洪先生認為,小區2001年竣工,業委會在2005年5月成立,影響了業主及時維權。業委會成立后,前物業公司拿出預售合同和一份日期與預售合同不符的購房發票。業委會前往規劃局調查,發現小區竣工圖上,系爭房是共建配套房。
為解決便利店所在房屋的產權問題,前晚,小區召開了業主代表大會。業主代表以全票通過方式表決,表示問題如果不解決,不放棄繼續采取相關措施維權的可能。小區所在街道方面則表示,將盡快協調房屋管理部門、業委會及前物業公司等方面,就此事作進一步協商。(葛志浩 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