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體系正在受到兩會代表委員的空前關注。盡管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他的政府工作報告中,用了將近3分鐘的時間專門闡述本屆政府在住房保障領域的任務與目標,但現實中的住房保障體系依然步履蹣跚。
于是,垂直化管理的被當作一劑有用的“藥方”。在記者獲得的多份已經提交及正在撰寫過程中政協提案中,建立“中央住房保障體系委員會”、“住房保障局”的內容被頻繁提及。然而,一切并非增設一個行政機關那么簡單——在中國現行財政體制下,住房保障體系的垂直化管理,還僅僅是個猜想。
垂直管理
既有行政權力不能解決的問題,就通過更高的行政權力來解決——住房保障體系垂直化管理的“藥方”大抵遵循的是這樣的思維方式。“盡管這不是一個最優選擇,但至少是次優選擇。”來自民盟的政協委員郭松海對記者說。
在他正在撰寫的一份提案中,在中央設立“住房保障體系委員會”,并在地方設立垂直管理的分支機構是推進我國住房保障體系建設的主要內容,在他看來,由于住房保障體系不能產生經濟效益,在強有力缺乏監管的情況下,很大切實推進保障性住房的建設,而垂直化管理則是一種最為有效的監管手段。
此前,在一份由民革中央提出的提案中,也建議“適時增設住房保障局”,負責全國住房保障體系建設的資金管理、規劃制定和監督落實工作。面對兩年宏觀調控仍未控制住大型城市房價漲幅、居民安居矛盾日益凸現的情況,住房保障體系應發揮而未發揮的作用開始為政協委員關注。
建設部的一項調查的統計數據顯示,按2005年的發展水平,全國應用于廉租住房建設的資金約有200億元,但實際使用的資金僅為40億元。九三學社的一份提案甚至直接指出,“有的地方政府60%以上的財政收入都來自土地轉讓,但廉租房、經濟適用住房供應普遍不足,中低收入群體被迫購買價格高昂的商品房,從而在另一個層面也推高了房價。”
“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實際上牽涉到土地、建設、財政、規劃、銀行等多個部門,”郭松海強調,所以,在他撰寫的提案中,各相關部門應派一名“二把手”參加“中央住房保障體系委員會,“這樣行政權力的配置是最為有效的,執行也可以提高效率,解決部門間在住房保障體系建設上的推諉問題。” 郭松海對記者說。
他同時還向記者強調,進行住房保障體系垂直化管理的前提是制定相關住房保障體系的法律,以法律的形式將這一管理體制以及地方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的義務與責任確定下來,垂直化管理才能真正發揮作用。
財政桎梏
“通過有關渠道,我們已經看到了政協委員的這些提案。”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玨林告訴記者,對于住房保障盡快立法的提案,他感覺十分必要,建設部也一直在穩步地推進這項工作。不過,對于住房保障體系的垂直化管理,王玨林還是持保留態度。
他認為,沒有必要設立專門的機構,因為在目前的體制下,實際上從中央到地方都有專門的機構設置,而現在的核心問題在于,如何使現有機構足夠高效地運轉起來,并發揮作用。“現有的機構如果發揮高效率,就足以解決這一問題。”王玨林向記者強調。
然而,這并非是問題的全部。對于住房保障垂直化管理問題,記者也曾向浙江省建設廳的相關人士詢問,得到依舊是“保留意見”。究其原因,則緣自于現有財政體制的問題,“如果說要把住房保障體系得管理象土地那樣垂直化,先要改財政體制。”這位人士告訴記者。
記者了解到,目前所有住房保障體系建設的資金投入均由地方財政負擔。上述浙江省建設人士向記者透露,除直轄市之外,保障性住房的資金投入主要集中在地市級財政,其具體做法是從上一財政年度的收入中,提取相應比例的資金,作為下一年度保障性住房的投資,在這個過程中,中央財政并不介入,省級財政也很少介入。
這并非浙江一省的體制,記者同時也向安徽、山東、遼寧等的建設廳了解了相關情況,均與浙江相同,“全國目前都是這個體制,新規定的從土地凈收益中提取資金,也是從當地的土地凈收益中提取。”山東省建設廳的一位官員告訴記者。
“如果在財政體制上也能垂直起來,那我覺得住房保障體系的垂直管理是可行的。”前述浙江省建設廳相關人士向記者表示,“行政權的基礎是財權,由地方財政出資卻由中央政府垂直管理,是不現實的,即便建立起來也沒有實際意義,因為建多少保障性住房,投資多少,還是地方政府自己說了算。”他說。
相關一:
政協委員支招錢從何來
“財政體制上的問題可以有方案解決。”政協委員姚萬遠對記者說,他正在醞釀一份專門針對住房保障體系財政體制問題的提案。
他提出的方式是建立“住房保障基金”,該基金的啟動資金可由中央財政先行支付一部分,而后由地方政府從歷年的土地凈收益中,提取相應的比例,擴充“住房保障基金”的總量,當資金總量達到足夠程度時,比照社保基金的方式進行投資運營,實現升值。
此后,垂直化管理的機構可以按照從中央到地方,逐級分解的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指標,從這一基金中直接支取建設所需資金,從而打破目前在財政體制方面對垂直化管理的桎梏與阻礙。
現在,他和幾位政協委員正在就具體運營的技術性問題,與財政系統溝通,以考察這種運營模式的可行性。“如果沒有技術上的阻礙,我們將形成一份提案,專門提出如何運行住房保障基金的建議,供大家探討,并為有關部門參考。”他說。
在此之前,民革中央的幾位委員在聯合提案中曾更為宏觀地提出,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應該加強對住房保障體系的投入,住房保障體系開支應列入中央、省級財政預算,以確保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的投入。
相關二:
建設部官員回應
對于垂直管理和的這些建議,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告訴記者,他個人并不支持,因為這種垂直管理的體制可能造成更大的信息不對稱,從而增加了中央決策不準確的危險系數。不過,對于中央財政適時適度地對住房保障體系進行投入,他持支持態度。不過,仇保興設想的是中央財政的激勵機制,而非委員提出的“住房保障基金”。
仇保興認為,這種激勵機制主要應該是中央財政的轉移支付,他表示,去年中央政府雖然明確要求了土地出讓金的5%用于廉租房建設資金,但一些中小城市,由于土地出讓金收入總量較低,甚至根本沒有,廉租房建設資金的困難并沒有得到解決,對于這樣的城市,中央財政就應該予以適度的轉移支付。
仇保興向記者透露,目前建設部正在積極向國務院建議該項制度。(記者 李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