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昨天的《民主與法制時報》報道,10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布公告,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原南京市委書記王武龍因嚴重違紀,收受賄賂,并干擾紀檢部門辦案,已涉嫌犯罪。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王武龍的代表資格終止。王武龍涉嫌犯罪與房地產業有關。據報道,王武龍的弟弟王文龍擔任南京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董事長兼總經理。有當市委書記的哥哥做靠山,王文龍得以夠順利拿到南京市的一些競爭激烈的“黃金寶地”。
縱觀近來揪出的一些腐敗案件,大都與房地產密切相關。僅今年6月,就有天津市政法委副書記、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寶金,安徽省副省長何閩旭,福州市國土資源局局長王炳毅,福州倉山區土地局局長李仲、倉山區區委書記張森興等一批官員,因涉嫌與房地產有關的經濟問題遭“雙規”。
從六月到現在,又先后有多名官員因類似經濟問題被雙規,在官場引發一次又一次的地震。從這些案例中,既可以看出中央反腐的決心和力度之大,也可以看出部分官員與地產界的勾結之深。官員與開發商的勾結,主要是利益上的聯系,即官員利用權力為開發商“行方便”,而開發商則投桃報李,給其經濟上的回報。
這種權錢交換最終必然增大房地產開發的成本。假設沒有腐敗行為,與房地產有關的一系列經濟活動,比如,土地的出讓等等,都是市場化的,也是公開和透明的。政府采用公開招投標、拍賣、掛牌出讓的方式,開發商們就能通過公平競爭獲得土地。但是,當權力與開發商勾結以后,就憑空多出了三部分成本:
一是開發商與權力交換的成本。房地產行業與醫療藥品行業、零售業并稱為商業賄賂的三大高發領域。商業賄賂貫穿房地產開發的各個環節,據悉,開發商的“公關”成本占到樓盤總成本的3%到5%或更高,這對房價起了推動作用。二是腐敗競爭成本,開發商們為了更有把握拿到心儀的地塊,可能爭相拿出更多的資金來賄賂官員,加劇腐敗的蔓延和升級。三是效率成本。當正常的市場交易行為和正常的權力行為,與腐敗緊密聯系在一起的時候,必然制約效率的發揮,這同樣會大大增加房地產開發的成本。事實上,一些地方政府和開發商之所以反對公布房價成本,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擔心房價中的隱性成本暴露出來。
相對而言,這依然只是表象的。一旦開發商與權力勾結在一起,這些開發商們就無懼相關政策的壓力,他們會變本加厲、有恃無恐地制造信息不對稱,營造供不應求的假象,誘導消費者購房,推動房價上漲。而這些成本,無疑都將悉數或加倍轉嫁到消費者身上。而且,有權力作靠山,這些開發商純粹的商業行為,就會沾染上一些霸道的因素,他們不僅可能在建房成本上做手腳,也常常面對消費者反映和投訴的房屋質量問題無動于衷,這加大了消費者的維權成本。權力為了獲取更多好處,也會千方百計抵制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
因而,不妨把反腐敗作為宏觀調控的一個前提或者基礎工作。隨著反腐敗的深入,隨著一個個與房地產相關的腐敗官員落馬,房價也必將逐漸回歸理性。
(來源:上海證券報 作者:姜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