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奈的開發商
其實,賣房的也無奈。“我們也是聽政府的,房子怎么賣、賣給誰,都要政府說了算!”負責西子灣項目的保利地產副總經理余英向媒體大倒苦水。
限價房最初是作為政府解決社會“夾心層”人士的購房需求而設計的,在銷售對象上設置了嚴格的界限。在廣州,購買限價房的條件是,擁有廣州市戶口的無房戶,且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
當時,大多數開發商不曾預見到房價的暴跌。所以,在限價房用地拍賣時,按照限價房的銷售上限價格來測定土地競拍價格。
據了解,在廣州10處限價房中,已經建設完畢正在銷售的有5處,在建的有兩處,另外3處尚未開發。目前已批準預售的限價房有5300多套,而10處限價房總供應量達3萬多套。
“如果政府再不放開限價房的相關限制,限價房將成為房地產開發商沉重的包袱。”一位業內人士擔憂地對記者說。
如何破解困局
目前廣州市批準預售的限價房,部分樓盤最低認購率不足六成。“限價房占壓了企業的資金,也讓企業陷入困局。”保利地產總經理宋廣菊說。
而根據調查,限價房的問題還不只是這些。
原本熱銷的限價房也正被一些業主拒收,那么賣不出去的限價房又該如何處理?拍賣出去的限價房用地又該如何處置?同時,已經出售的限價房也面臨如何進行后續管理的問題。比如廣州限價房限制5年內出租、轉讓,但目前已經有一些限價房出租的消息在網上發布了。
“限價房遭遇這么多尷尬,與其制度設計相關。”廣州滿堂紅地產研究部總監龍斌表示:“雖然政府稱限價房為商品房,但其操作卻帶有很強的計劃指令性。而且限價房的價格政府兩年前已定好,難以適應瞬息變化的市場。當市場下行的時候,失去價格優勢而又帶有諸多限制的限價房,必然首先被市場拋棄。”
一位開發商表示,沒賣掉的限價房要開發商來承擔損失,買了限價房的購房者也只能自己來承擔跌價帶來的痛苦。畢竟限價房不是“保價”房,在尊重契約精神的市場經濟條件下,任何人最終都需要為自己的經濟行為負責。
面對限價房困局,廣州市房管局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處長陳大旺表示,廣州市政府今年將不再推出限價房用地,已經推出尚未動工的地塊可能被收回,可能轉化為保障性住房用地或者作為拆遷安置房用地,同時也不排除將其轉化為商品房用地。此外,廣州還將擴大限價房申購范圍,拆遷戶和海外歸國高層次人才將有望可以申購限價房。
廣東省房地產協會會長蔡穗生認為:“當初,在樓價高漲的情況下,政府出臺限價房政策是有作為、負責任的表現,但在當前保障性住房體系尚未完善的情況下,政府應該加大保障性住房尤其是廉租房建設,把有限的資金投入到更需要幫助的最低收入群體。”
“調控房價未必一定要使用限價房這個調控器。深圳市房價從2007年10月的每平方米17350元,調整至2008年12月均價每平方米10979元,是在市場的自發調節下實現的,并沒有受到限價房的影響。”深圳房地產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鋒認為,限價房作為政府調節樓市的手段,盡管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當下重要的是政府應該準確劃分政府職責和市場調節間的分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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