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二月九日電 (記者 孫賢迅)福建構建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推進社會保障性住房建設,不僅使“居者有其屋”,更著力改善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居住條件。
目前,福建省廈門、福州、泉州三市已啟動實踐社會保障性住房建設。廈門首期將推出社會保障性住房二萬套,目前已動工興建高林居住區、杏北新城錦園居住區、翔安東方新城等七個項目,一期可提供房源九千七百多套,已正式對住房困難家庭發放申請表,該市還將新建湖邊花園等八個項目,將可提供房源一萬八千套;福州市將建社會保障性住房五百萬平方米,去年已開工建設社會保障性住房二百五十五萬平方米;泉州九點五萬平方米的限價商品房即將建成銷售。
福建社會保障性住房包括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拆遷安置房和廉租房等。福建省建設廳今日稱,去年該省僅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就完成投資二十億元人民幣。今明兩年,福建將加大社會保障性住房建設規模,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的用地指標用于社會保障性住房建設。該省國土部門還明確規定,確保經濟適用房與廉租住房用地供應量不低于商品住房用地總量的百分之十。
福建省建設廳還強調,各地必須嚴格執行從土地出讓凈收益中安排百分之五資金,用于城鎮廉租住房建設。此外,從今年起,福建省將推動經濟適用住房從只售不租轉變到租售并舉。同時,擴大廉租住房覆蓋率,推動廉租住房從設區市拓展到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