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銀監會前日聯合發布《補充通知》對“第二套房”按揭的諸多爭議給出明確界定,但記者昨日咨詢省內銀行人士,均稱“實際操作仍有不少細節難點”,到底如何執行,還需等待上級行細則,如此一來,可能前段時間房貸業務“受理不辦理”的情況仍將延續。
存疑一:住房平均水平如何算?
《補充通知》規定:已利用銀行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的家庭,若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于當地平均水平,再次申請住房貸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貸款政策執行。
然而,“當地平均水平是多少,誰來定,誰發布?若有多個數據,誰最權威?是否跟隨數據變動定期發布?”一家國有銀行房貸部門的老總給記者羅列了一串疑問。比如首套房是在從化買的,第二套房在廣州買,那么這個面積是按從化算呢,還是按廣州算?一般來說,中小城市的平均居住面積肯定大于大城市,那么如果跨城市買房,是否意味著在越小的城市貸款買了第一套房,在大城市就能買得越大,還能享受第一套房的優惠利率?“更何況不少中小城市并沒有數據發布部門!”
存疑二:婚姻狀況怎樣甄別?
央行明確以借款人家庭為單位認定房貸的次數,這就需要弄清楚申請人夫妻雙方的房貸情況。在具體審核中,婚姻狀況由貸款人自行申報,若已婚就提交結婚證,未婚則開出未婚證明。“現在結婚已不需要單位開結婚證,很多人若想開出假的未婚證明,還是可以辦到的,而對銀行來說,如果一個個去核查真實性,成本很高,加上目前的央行征信系統并非實時更新,雖然可以看到貸款人的個人信息,包括婚姻狀況,但那是上一筆貸款發生時的狀況,很多人也許當時是未婚的,但后來已婚,銀行就比較難核查了。”一家股份制銀行的個貸中心人士指出,若要解決這個問題,最好的辦法是將民政部門、房管部門的信息都與央行征信系統對接,但這將是一個艱巨和長期的過程。
存疑三:公積金留有“后門”?
還有人指出,《補充通知》留了一個“手尾”,那就是如果首套房用商業性房貸購買,第二套再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這種情況是否屬于第二套房的調控之列?記者就此向銀行咨詢,銀行方面表示,由于公積金貸款的成數和利率均由國家建設部門規定,并不隨央行“第二套”政策而調整,因此這種情況怎么辦,還要等待公積金管理部門的文件。
每次調控,首當其沖?
中產人士“喊苦”
《補充通知》對“第二套房”作出嚴厲界定,某大銀行房貸部門人士認為,該政策若落實到位,能對抑制炒樓起到一定效果。但調控樓市不能僅從銀行入手,稅收政策同樣要配合,因為很多炒樓人未必依靠銀行貸款炒樓,若能從稅收上加以控制,效果會更明顯。
而白領人士李先生則表示:“不管是加息,還是增稅,最后很多負擔都是讓我們這些所謂的中間階層承擔了!”他說,自己一個月有七八千元收入,一開始財力有限只能買個小房,等有換房需求時才發現,好不容易積攢的一點積蓄還趕不上貸款利率的增長和首付的增加。再趕上宏觀調控,不但要多付錢,還要多交稅,壓力實在不小。
不過,也有分析人士認為,國家的首要任務是解決住房困難,宏觀調控意在控制房價,若房價能降下來,“李先生們”多支付的利息和稅負也能從房價下降中補回。(劉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