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習慣買賣房屋找中介的人來說,今后可能會到公證處進行交易了。今天上午,“中德物權登記與公證比較國際研討會”在北京師范大學召開,研討不動產登記引入公證的可操作性。
子女偷偷拿著父母的房產證把房子賣了、賣房人偽造證件賣房為騙財……據介紹,目前北京的房產登記部門除涉及繼承、贈與等少數登記外,大部分涉及不動產的登記并沒有硬性要求出示公證書。
而房產登記部門因為人力有限,對房產交易雙方出示的材料只是形式上的審核,由此帶來產權登記上的瑕疵。
一旦引入公證,公證部門將對雙方材料進行實質上的審核,通過走訪等多種形式辨別真偽,增加可信性。
同時,公證部門具有完善的賠償機制,如果出現錯誤,老百姓拿到的賠償會比現在高出很多。此外,公證收費也比目前中介公司的收費要低。
在會上,已經率先在不動產登記中引入公證的云南公證處負責人介紹,2002年前,云南房產登記部門因多方面因素的制約,因登記錯誤涉及的房產訴訟達到了50件以上,2002年后,公證逐步介入房屋變更登記,涉訴數量大為減少。
會上,柏林公證協會的相關人士介紹了德國公證的經驗。據了解,在德國涉及房屋等不動產交易都是在公證部門進行,比普通的中介公司要保險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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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房屋方式
中介參與
買賣房屋雙方找到中介公司,由中介公司負責尋找房源或買主
個人交易
買賣房屋雙方直接交易,沒有第三方參與
除此之外,市民取得產權還包括贈與以及遺囑繼承兩種方式。(張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