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半年之久的“萬科涉嫌價格欺詐”事件,終于以萬科“變相賠償”方式告一段落。昨日,萬科以郵遞方式,向南京萬科光明城市三期的800多戶業主發出郵件,業主可回復“同意”或者“不同意”至萬科南京公司,若業主表示同意,那么就將獲得萬科的價值2萬元購房卡。
萬科超指導價售房惹風波
早在今年7月,萬科南京光明城市業主因為購買萬科光明城市三期價格,超過了當地物價局核定價格,指“萬科涉嫌價格欺詐”一直與萬科交涉,要求賠償購房款差價共計8000多萬元。
此后通過舉報,南京市物價局介入此事。《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南京市物價局給予的裁定是“萬科光明城市花園三期現已銷售部分違反政府指導價規定。”
南京市物價局公開回復給業主的函件中稱“經查,該公司現已銷售的光明城市花園住宅商品房,超過了核定的基準價加浮動幅度,違反了政府指導價的規定,且該公司提出的建設成本依據不足,市物價局將按照價格行政處罰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按照《價格法》規定,“對違反政府指導價的行為,將‘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此后,通過業主多方協商,萬科和業主及物價部門都未通過一個三方都認可的方案,這樣一拖就是半年。
事情的轉折出現在11月份,在業主之間廣為流傳的一個說法是“3萬元購房優惠卡方案”。據業主介紹,該方案的主要是萬科給光明城市三期的業主每戶發一張3萬元的購房優惠卡,這一優惠卡可以抵現金3萬元購買萬科的房子。
但是,這一方案遭到了業主的集體抵制。一位業主說,“我們召開業主大會討論這一購房優惠卡方案的時候,在場的業主幾乎是全數否決。”于是,這一方案就此夭折。
購房優惠卡VS放棄價格爭議
昨日,《每日經濟新聞》獲悉的一份萬科傳給業主的函件中稱,萬科考慮到對大家的歉意,向每戶提供2萬元的購房優惠卡。該卡購買萬科房子時可以折抵現金2萬元,期限2010年12月31日。
這份函件中同時稱,業主必須回復函件,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若業主同意此方案,萬科將給予業主2萬元的現金折抵卡。但是業主接受購房優惠卡則要放棄價格爭議。
而這就是萬科業主普遍認為的萬科涉嫌價格欺詐的爭議。“也就是說,如果接受購房卡,那么此前要求的賠償就要作廢,不再追究萬科的責任”業主說。
其中有業主表示愿意接受購房卡方案,但也有部分并不愿意接受的。“這是萬科變相的賠償,這樣他們既可以有面子,又可以平息事態。”
但是,萬科只是在函件中提出對業主的歉意。有業主表示:“這樣就是要放棄我們此前要求的賠償,而這2萬元的卡并不公平,因為有的業主買房總價高,有的總價低。”萬科對此并不回應。
新政實施后開發商重掌定價權
據知情人士透露,“這一結果也是物價部門協調的結果,之所以要趕在元旦前,是因為新政出來后,就是物價部門處罰也站不住腳了”。
為什么物價部門對萬科的價格處罰會趕在元旦前?據業主透露這和江蘇省各價格部門最近頒發的十條救市政策有關。據了解,從2009年1月1日起,江蘇省各價格部門將暫停對普通商品房銷售前的價格審批,將定價權給予企業;過去曾經核過價但未銷售的普通住宅,企業也有權重新自主定價。
“這一規定也就是說,萬科此前由于被指‘價格欺詐’中尚未賣出的兩棟樓,可以不受此前價格管束,解禁出售。”更有業主稱,“在2009年1月1日后,物價部門再要處罰萬科的法律依據就不行了。”
“萬科在今年最后一天,拿出這樣的變相賠償方案,這里面有物價局的功勞。也是業主與萬科維權半年事件的收尾。”業主稱。
有知情業主向記者透露“昨天,南京市物價部門的相關領導找業主談話,主要是勸業主接受這個購房卡的方案”。(每日經濟新聞 劉春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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