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近日,黃先生通過中介介紹打算在番禺某樓盤購買一套住宅,在商定好房價后,黃先生想起似乎已有規定中介不得收取房款,那么難道房款要直接交給業主?萬一業主拿了錢卻拖延辦理過戶手續或者反悔怎么辦?
答:中介已經不能代收代管二手房交易資金。根據2008年1月2日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與中國人民銀行廣州支行聯合簽發的《關于我市開展存量房交易資金托管有關問題的通知》(穗國房字〔2008〕33號),廣州市全面開展存量房交易資金托管工作,中介機構不得代收代管存量房(即二手房)交易資金。在對業主尚不完全信任的情況下,市民可選擇銀行托管的方式交割交易資金,廣州市已有8間銀行(工商銀行、民生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深圳發展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交通銀行、廣州市商業銀行)共273家網點開始接受存量房交易資金托管業務。具體情況可向房地產中介機構或直接到上述銀行咨詢。
記者 陳白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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