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7時38分報道,石家莊市新出臺《物業管理條例修訂案》,規定房子空置三個月以上只交20%物業費。有人為這一規定拍手叫好,有人卻強烈反對,甚至有人說這是“劫貧濟富”的一項政策。關注今天的《新聞正反方》。
正方:中國之聲特約觀察員 趙九驍
反方:中國之聲特約觀察員 朱煦
爭論一:房子空著,物業費卻一分不能少,是不是霸王條款?
正方:趙九驍
我認為就是一種霸王條款,因為等價交換是市場經濟的最基本的原則,就是物業公司向業主提供了多少服務,就應該交相應的物業費。同樣,如果說業主并沒有入住,并沒有享受到物業公司的服務,而要交納相應的費用是不公平的。可以這樣設想,如果業主沒有入住這個小區,不會產生垃圾清運費也不會產生車輛看管費,其實是大大減少物業人員的工作量,理所應當減免物業費。
反方:朱煦
這毫無疑問不是霸王條款,而是一條非常公平合理的條款。因為物業是整體提供,不可能說你不住,電梯到你們家就不走了;掃地掃到你們家這兒就不掃了。如果你不住,只是你放棄了這樣的物業服務,而不等于你不應該為整體服務分擔。因此空置也好,居住也好,對于社區物業費的交納,應該是所有業主共擔,而不能分割處理。
爭論二:空房減收物業費,是不是“劫貧濟富”?
正方:朱煦
肯定是劫貧濟富,誰能有空置的房放在那兒不住,放在那兒不住拿來干嗎呢?不是投資是為了什么?給這樣空置房在物業費上給予2折的優惠,會極大地降低他的持有成本,有利于拿房子炒房獲得更大的利益。因此它對房價的推高,有著一種直接的作用,這個一定是劫貧濟富,甚至比劫貧濟富更惡劣的,對房價有非常不良影響的政策。
反方:趙九驍
一種觀點認為如果少交了物業費會助長投機性的購房者,讓他們炒樓。其實這筆費用在它的投入中所占的比例非常小,即便少收這些費用并不會對炒樓這種行為起到實質性的遏制。而事實上在北京和很多大城市,投機性住房尤其是少交物業費的恐怕并不是這些投機性的購房者,更多是開發商,很多樓盤的開發商捂盤惜售,空置的房屋可能遠遠超過了其他購房者。
爭論三:空房減收物業費,會不會降低物業服務質量?
正方:朱煦
當然一定會影響到物業公司,物業公司是一個企業行為,它通過收取費用付出服務,來形成一種合理的運轉。物業的整體收入減少,必將影響到它的服務提供。傷及的是那些還住在小區里面正常居住的業主,所以這樣的一種規定對正常居住的業主的生活質量和物業服務會有致命的影響。
反方:趙九驍
其實物業公司也是在市場經濟原則下提供有償服務的經濟公司,它跟其他公司最不同一點,收費是取之于業主而且要用之于業主的,絕不能因為有極少部分的空置房少交了部分物業費之后,降低它的服務質量和服務的水平,這一點我其實并不擔心,更擔心的是目前中國物業公司在收費的公開和透明方面,還是非常欠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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