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
租賃期限
公租房租賃期最長5年
租住期間可申請購買經適房或限價房,買房后須退房
昨天公布的《辦法》規定,公租房租賃期限最長5年。崔少飛表示,公租房是種過渡性住房,對于住房困難家庭,按目前的觀念,最終還是購房。“比如一個家庭一個月能積蓄2000元,5年可積蓄約10萬元。這時可購買其他政策房,可付首付款。”
他表示,5年不是絕對期限,5年期滿后如希望續租,可提前3個月申請,住保部門會對其資格復核。符合條件,還可續租;不符合條件,但暫時不能騰退的,可給予2個月過渡期,過渡期內按同類地段類似房屋市場價收取租金。過渡期滿后仍不騰退的,按產權單位規定的標準(租賃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徐志軍表示,租住公租房的家庭,不能同時享受廉租房、經適房、限價房等其他政策房,但可以申請購買經適房或限價房。一旦購買了經適房或限價房,原租住的公租房就必須退出。
覆蓋人群
優先考慮10萬輪候家庭
將根據試行情況,逐步納入其他住房困難人群
此前有消息稱,公租房將首次面向非京籍人士開放,覆蓋人群包括剛畢業的大學生、外來務工人員等。但昨天出臺的《辦法》規定,公租房只限于已通過政策房審核的家庭,限定為本市戶籍。
對此,市住保辦政策計劃處處長崔少飛表示,目前北京“三房”(廉租房、經適房、限價房)的審核數量,已達到10多萬戶。“10多萬戶家庭中,目前一大部分人還處于輪候狀態,或無力購買。如年齡偏大、申請貸款時有問題等。他們愿意租到政府提供的房屋。考慮到輪候家庭數量還比較大,今年計劃建50萬平米的公共租賃房,可能還滿足不了這部分家庭的需要。所以在《辦法》試行階段,還是優先考慮這部分家庭。”
崔少飛表示,將根據試行情況完善細則和辦法,逐步將其他住房困難人群納入進來。
出租監管
公共租賃房禁轉租轉借
如有6種違禁行為,房屋將被收回
近期,限價房、經適房的出租問題成社會關注的熱點。昨天公布的《辦法》規定,公租房禁止轉租、轉借。
徐志軍表示,制定公租房政策時,相關部門認真總結了經適房和限價房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完善了公租房政策。其中規定了6種承租家庭禁止的行為,包括:將承租住房轉租、轉借;擅自改變承租住房居住用途;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內居住;連續3個月以上未按期交納租金等。“這6種情況只要出現1種,公共租賃房就要收回。”徐志軍說。
崔少飛說,公租房將來會直接納入“三房”審核系統管理。“近期的出租問題,都是靠‘三房’審核系統,審核出租家庭相關信息來查處。”
他表示,將來公租房是市場化的管理,給予產權單位權力和責任,它要承擔管理過程中轉租、轉借等問題的責任。租住公租房將簽訂租賃合同,是完全的民事行為。如果租住家庭條件發生變化,住保部門發現后,可會同產權單位進行審核,按租賃合同直接處理。即使到法院起訴,也會得到相應支持。
- 聲音
“按戶籍出租有失公平”
●馬女士(江蘇來京工作)
江蘇人馬女士是北京一家雜志的編輯,租住在宣武門某單位的宿舍內,房租占薪水的近1/3。她認為,外地來京工作人員才是北京租房的主要群體,公共租賃房應以收入水平為指標選擇出租對象,而非戶籍所在地。這樣有失公平。
她建議,政府能否完善制度規范租房市場,如按區域出臺租房指導價等。
●小趙(今年大學畢業生)
而今年的大學畢業生小趙,費時兩個月,才在西三環找到一個合租房,每人半間屋子月租金1100元。“今年就業形勢不好,少有同學出手大方,最后大多都擠進了格子間,有的臥室能隔出4間出租。”
對于政府的決定,小趙覺得可以理解。她說,大學畢業生數量龐大,且每年都在新增,全靠政府解決住房也不現實。
但她建議,政府最好能為剛畢業的大學生提供短期公共租賃房,以供這個群體緩解畢業初的住房緊張。
本報記者 傅沙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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