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1日,廣州市住房公積金新系統將上線,市民將可按月提取公積金。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部會議材料昨日在廣州某業主論壇上曝光,引起市民廣泛關注。其中透露,廣州市公積金提取政策將作出重大調整,提取部分公積金的市民,賬戶內需保留最近6個月的繳存額。而所購住房不在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將不能提取公積金。
廣州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具體政策需待正式文件下發才能明確。
提取時賬戶內需保留近半年繳存額
記者從廣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廣州公積金管理中心“公積金業務實時管理系統”預計下月投入使用。屆時,廣州的公積金貸款人將可按月提取公積金,按月還貸的直接轉賬到市民的還款賬戶內,租房的轉賬到承租人的儲蓄賬戶內。
記者了解到,伴隨著新系統上線,廣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對公積金提取政策作出部分調整,其中可能變化最大的是:職工因購房、建造、翻修、大修或租房提取公積金的,提取時賬戶內需保留最近6個月的繳存額。這意味著,除非一次性提取結束,任何一個符合部分提取條件的公積金賬戶,都必須留存半年的資金作“沉淀”。同時,政策調整后,以半年公積金存款為賬戶存款最低限度,不能被提取。
以每月公積金繳存2000元為例,半年公積金12000元為賬戶存款最低限度,如果公積金賬戶余額為20000元,最高只能提取公積金8000元。
對于提取時賬戶內要保留6個月繳存額,有網友致電公積金管理中心,得到解釋是:公積金中心不但負擔發放每月的公積金額度,還要一次性向貸款人提供大額貸款資金。以往半年提一次,個人公積金賬戶提取前的存額就可以統籌來墊付貸款額度;現在逐月提取,個人賬戶就要留有6個月的金額供公積金中心統籌安排。
異地購房提公積金或受限
今年5月1日開始,珠三角八城市住房公積金實現了異地互貸。但是,廣州公積金新提取辦法對職工異地購房可能將有所限制:職工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外購買自住住房需提取公積金的,所購房產須在本人戶籍所在地、工作地,或是在配偶戶籍所在地、工作地,方可提取。
規定如正式出臺,廣佛交界部分樓盤首當其沖。有在佛山買房的網友表示,自己和配偶都不在佛山工作,戶籍也不在佛山,這樣一來將不能提取公積金,影響到供房。萬科四季花城業主“coudan1972”認為,此舉可能影響到廣佛同城,不少佛山買房的廣州人供房可能會捉襟見肘,“以后再不會有廣州人到佛山買樓了”。
公積金不許再提現
該內部材料提到:“公積金的提取將全部采取轉賬形式支付,不準提現。”符合提取條件且審批通過的,中心將提取人申請提取的金額轉賬到其廣州市區的銀行儲蓄賬號內。職工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應優先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業內人士指出,此項政策的推出保證了適用住房公積金及住房補貼歸還住房貸款的專款專用,同時也可以防止支取還貸中騙提行為的發生。
網友“開心老太太”說,以后不能提現金只能劃賬,本來是件好事,省卻了麻煩,但跨行、跨區的手續費必定少不了,房奴又成了冤大頭。
不少市民只知道公積金可以用于貸款買房,卻不知公積金還能用于維修住房、治療重大疾病。記者了解到,新擬訂的提取辦法增加了10種重大疾病的類型,規定如職工或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究竟是哪10種重大疾病可提取公積金,提取金額達到多少,尚待正式文件出臺才能明確。(鄭佳欣 鐘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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