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付后如無人入住,一年內物業費按7折交付;小區車位應優先滿足業主,外租每次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昨日,備受關注的《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獲該市人大常委會通過。《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共7章84條,對諸多物業管理問題進行了明確規定。
因多方利益交織,該條例自去年7月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先后經過三次審議和修改,至今已歷時11個月。“‘三審四通過’,這在武漢人大立法史上罕見。”該市人大法規室主任龐少華說。
在立法過程中,武漢市人大常委會還全文公布法規草案,廣泛征集民意,并召開立法聽證會,聽取各方利益代表對分歧較大的條款的意見。
據了解,現行的《武漢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于1999年出臺,但已明顯跟不上房地產行業的發展。
新條例將在報送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后頒布實施。
武漢擬出臺細則為40億房屋維修資金“松綁”
由于法規的限制,武漢市近40億元房屋專項維修資金“花不出去”。如何為住宅維修資金“松綁”,解決資金申請難,是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制訂過程中的焦點之一。
據武漢市住房保障與房屋管理局物業管理處提供的數據,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繳存已達40億元,但只動用了2000多萬元。
造成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是根據國務院頒發的《物業管理條例》和武漢市現有法規:欲使用公共維修基金,須經擁有建筑總面積2/3以上業主、且總人數2/3以上業主同意。由于牽涉到多方利益,業主同意票很難達到這個比率。
不過,新通過的《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作出規定,“市政府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制定專項維修資金交存、使用、管理的具體辦法”。據市住房保障與房屋管理局物業管理處負責人介紹,具體辦法正在草擬中,將與物業管理條例同步出臺。
該負責人說,具體辦法將努力在兩個“2/3”的規定下有所突破,比如規定房屋應急維修的幾類情況,對冰凍雪災造成房屋損壞及危急房屋等情況,開通綠色通道,簡化維修資金申請程序。楚天都市報 記者陳凌墨 通訊員劉義紅 韓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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