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末,高價成交的廣渠路15號地公示的“拔高”版規劃調整方案甫一公示,便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昨天,有關部門負責人就廣渠路15號地的規劃調整申請對本報回應:中化方興提出“增加高度,保持容積率和建筑面積不變”的做法并不違反規定,但這一方案最終通過,還需要獲得該項目利益關系人和其他競買人的認可。
小區密度降樓盤價值升
去年6月30日,中化方興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40.6億元的高價力挫SOHO中國、保利等競爭對手,獲得該地塊。刨除1.5萬平方米廉租房用地及一所學校和一個體育公園用地,這一地塊的樓面均價高達1.624萬元/平方米,創下當時北京土地交易單價、樓面價新高。
根據近日公布的調規公示顯示,此次中化方興申請調整的內容有兩條:在建筑規模不變的前提下,該項目西北側的A4-1地塊,建筑控制高度擬由60米調整為80米;位于東南側的A4-10地塊建筑控制高度擬由80米調整為100米。在用地面積不變的前提下,該項目配建的體育公園位置和形狀也有所調整。
“開發商更改規劃方案肯定是為了利益最大化。”一位地產顧問說,從廣渠路15號地更改規劃前后對比來看,高樓瘦身增高,減少了建筑用地面積,通過降低小區密度,變相增加樓盤價值。
“雖然中化方興強調建筑規模、容積率不變,但如果把公示的規劃條件提前至土地競買時,其他開發商會對這個地塊更加有信心,就敢在現場出價,最后不一定鹿死誰手。”這位地產顧問說,前些年,調整控規、加建躍層的手法常見于外地樓市,這也是開發商敢于高價拍地的原因之一。
15號地不會批建違規LOFT
對于廣渠路15號地的規劃調整申請,有關部門負責人昨天回應稱,中化方興提出“增加高度,保持容積率和建筑面積不變”的做法并不違反規定,但最為關鍵的是,這一調整方案在公示期間能否獲得該項目利益關系人和其他競買人的同意。“提出規劃修改的申請是開發企業的權利,但申請通過的前提是利益關系人和其他競買人不提出異議,公示期內如有人提出異議,主管部門經過核實,也可能不予批準15號地的規劃修改申請。”
追溯到去年的拍賣現場,SOHO中國、華遠、保利、遠洋、惠明置業等10家開發商曾與中化方興同臺競爭。
這位負責人同時強調,15號地不會被允許建成“實為兩層卻當一層賣”的違規LOFT戶型。突破規劃指標、擅自增加建筑面積的設計不僅違反合同,建成后更屬于違法建筑。按照本市《容積率指標計算規則》,當住宅建筑標準層層高大于4.9米時,建筑面積的計算值就要按2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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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部:廣渠路15號地等高價地須按時開工
昨天,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公布了北京、南京、廣州去年成交的部分高價地出讓信息,并要求開發商按合同約定時間如期開工。廣渠路15號地、廣渠門外10號地、奧運村鄉項目及通州九棵樹這4塊去年在北京土地市場上大出風頭的地塊榜上有名。
國土部公示的信息顯示,廣渠路15號項目容積率≤4.0,建筑密度≤30%。2009年8月12日簽訂出讓合同,合同簽訂3個工作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付清全部土地出讓金。合同約定2010年1月31日前動工,2012年7月31日前竣工。另外,建筑密度≤30%的廣渠門外10號地塊應在2009年12月31日前動工;奧運村鄉地塊應在2010年1月31日前動工;通州區九棵樹大街地塊應在2010年4月1日前動工。
南京、廣州的4個上榜項目中,最大牌當屬廣州亞運城項目,這塊“巨無霸”被要求在2016年11月10日前全部竣工。受讓人違約繳交土地出讓金和未按約定時限動工開發建設的,將按每日合同地價金額的1%。計收違約金,延期繳納超過半年或閑置土地超過2年的,解除合同,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本報記者 劉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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