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青年時報》報道 2009年,群租現象浮出水面,它不僅是一個現象,更成為一個熱點話題。如何監管“群租”,成為政府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近兩年,杭城各小區內群租現象越來越多,隨之而來的問題也越來越多。2009年6月,湖墅南路和葉青兜路交叉口的住宅樓5樓,曾發生一起群租房內因用電問題引發的火災。鄰居們這才發現,兩室一廳的房間內,竟塞下了18張床和一個地鋪。
昨日,杭州市政協九屆四次會議開幕。對于“群租”,杭州市政協委員仁真旺姆很關注。今年的杭州市“兩會”前,她就提了一個關于出租房的建議。
“私房出租包括群租現象,幾乎處于‘三無管理’地帶,物業不來管,社區很難管,派出所管不上。”她建議,相關部門能制定出臺地方性法規,掃清管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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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租該管管了
政協委員很擔心群租現象
“私房出租問題有很多,如安全隱患、消防隱患、非法宗教聚會、偷稅漏稅等。這些問題物業不來管,社區管不了,派出所管不上,讓它處于‘三不管’地帶。”仁真旺姆委員說,這樣的情況,她所住的杭氧社區等新老小區都存在。
近年來,社區出租房,尤其是群租房內的刑事案件、火情等事件,時有發生。由于社區內私房出租的隱蔽性強,管理部門缺乏有效的信息來源渠道和控管手段,加大管理難度。
現在,居民生活條件改善后,二次買房,舊房出租,這種人戶分離的現象,加劇流動人口的隨意流動性。選擇群租模式的,多為年輕的外來打工者和大學生,租不起單獨的房子,“蝸居”在小小的十平米空間內。
她表示,群租現象只是出租房管理不善的一方面。“出租房管理不善,還會導致戶籍管理混亂、治安管理混亂、衛生、計生方面等多個問題。房屋出租征管系統中的偷稅漏稅現象也不可避免。”
目前,針對出租房問題造成的多個問題,國家雖有相關管理條例,但仍存漏洞。“群租該管管了。”仁真旺姆委員建議,杭州應制定地方性政策法規,有針對性地加強個人私房出租業務管理的措施和辦法;規范社區戶籍的長效管理制度,嚴格實行社區出租房登記備案制;建立私房出租管理員的崗位責任制,規范完善私房出租業務的管理;建立中介機構與社區間的共享機制,完善社區戶籍管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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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房被隔成15間
出租房里有不少是群租房
昨天下午,記者來到湖墅南路上淺水灣城市花園,小區共有住戶2250戶。
為搜出小區內的群租房,淺水灣城市花園所在的米市社區想了不少法子,最直接的做法是上門排查。
“老小區比較好查,大伯、大媽檢舉揭發的很多。但新小區內鄰里接觸少,隱蔽性強,除非影響到鄰居生活,才會有人投訴上來。”米市社區綜合治理辦公室副主任張麗說,去年社區聯合物業、轄區派出所等單位,一起對小區居民住宅進行排查。
小區物業主任應杏麗說,“排查期間,物業保安每人負責幾幢樓房,他們對進出人員比較熟悉,知道哪幾戶多住人了。但由于租房合同上沒制約,相關條例中也沒明確給出群租的管理和處罰,即使發現,也只能上門勸說。”
根據米市社區的不完全統計,目前出租房共有378戶,其中群租房有11戶。
“群租房的數據肯定遠遠不止這些。”張麗無奈地說,群租現象讓他們很擔心。
150平方米的屋子被隔成15間房
小區37幢1單元201室,是典型的群租房,周圍鄰居對它意見都很大。
這是一間約150平方米的房子,沒有關門,房子內空空蕩蕩,無裝修,建筑格局被分割成15間小房子和3間廁所,每間房間都緊閉著門。空中有好幾根糾纏著的電線,經過客廳,拉進每間房。
在閑置的客廳角落,記者看到兩瓶積了灰塵的滅火器,“這個擺擺裝樣子的,不用的。”租客、桐廬人小鄭笑著說。
小鄭在杭工作半年,與兩個兄弟同住在其中一間10平方米的房間里,每月租金500元,水電平攤。據他了解,整間房一共住著20個人。
“每個人的情況我都不清楚,也不認識他們。”他說。
租客的安全意識非常薄弱
對于群租房內的安全問題,小鄭并不擔心。
“大門開著是為進出方便,有些人不帶鑰匙。到了晚上,我們會把大門關上的。”對于大門敞開,小鄭這樣解釋。
去年6月,一群租房因用電問題引發火災。而恰巧,該201室內也私拉著電線,是否擔心有火災隱患?小鄭笑著說,“應該沒事,這是房東拉的。”
“房間里沒有空調,十幾個人住,互相不認識。每個小房間的門鑰匙都不發揮作用,手一碰就好像會脫落,而大門因為室內通風基本不關。此外,房間隔音差,不通風,環境臭,搶電用等問題,都存在隱患。”曾在清水公寓某群租房內住過3個月的小岳,則有些后怕。
晚上吵鬧不堪,鄰居投訴多次
201室鄰居202室住戶張先生一家和樓下的101室住戶湯先生一家,成為最受煎熬的兩戶人家。
隔壁成了群租房,張先生也是偶然發現的。一年前,張先生家開始裝修時,201室也開始裝修了,“一個房間隔成好多個,當時我們就有預感以后會麻煩。”
“每天都很吵!隨著各式各樣人的入住,由于作息時間不同,半夜開門關門、洗漱、玩鬧的聲音都有。”湯先生無奈地說,“我們去物業投訴過好幾次,也沒有回應。”
張先生還透露,“4樓和11樓也都有群租房。”
二房東一人擁有幾套群租房
租客小鄭透露,房子是由二房東司女士向房東租來的,然后再分租給他們。“二房東在小區里還有好幾套群租房。”
記者從某知名租房網上看到,司女士掛著招租信息。在淺水灣城市花園內,她是好幾套房子的聯系人。
昨晚,記者撥通了她的手機號碼,對方稱,自己是受香港房東的委托出租的房子:“37幢201室那套房,最小的房間八九個平方,大的12個平方,價格從500到650不等,水電費另算。一般情況下平攤,但是如果電磁爐等用得多就要多出些電費。”
她表示,自己就住在附近,平時工作很空閑,每天都會去租房看情況,水電費怎么分配她“心中有數”,“安全問題你不用擔心的,每間房都放了兩個滅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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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空白急需規范
房管很頭痛:群租房難統計
杭州市房產管理局市場管理處張處長面臨的最大難題是,出租房統計不完全。出租房統計不了,更別說如何獲悉群租信息了。
“每月15日,我們會接收各區租賃房屋的數據,存檔下來。但具體登記工作,交由各區建設局房管部門做。”
江干區建設局房屋監察大隊鄭大隊長說,“監管起來很難。除與派出所聯動外,我們還嘗試與物業合作,但物業對房屋是否出租的信息也不全,加上房主的自覺性差,要統計很難。”
“沒有條例規定,出租房屋必須到社區登記,除非他們要辦公園卡等證件,不然社區很難知道哪家在出租。”米市社區綜合治理副主任張麗說。
拱墅區建設局房地產服務中心趙主任則說,他們主要的房屋租賃數據來自中介公司,“是出租房和房主的信息。但許多租賃關系都私下成交。”
只有一條例可“小約束”
“社區私房出租問題很嚴重,除群租現象外,還有開棋牌室、開公司等問題。”米市社區一轄區民警說,“這些現象所帶來的人員登記、消防、收稅等都有問題。”
在這些方面,社區表示,他們不是執法單位,很多工作不好展開,“可連人家門都敲不開,更別說排查。”
去年年初,社區和轄區派出所形成合力,派出所派出1位民警及2位協警,專門負責社區出租房人口登記。
轄區民警說,“我們每年排查2次,通過上門排查,聯合物業所熟悉的情況,搜集出租戶信息。”
管理中,他們發現,小區內大部分大房東都來自臺州、溫州等地,負責群租的二房東掌控著一大片房源,“房子出租后,大房東基本不管,只顧著收錢,二房東有的還是專職做房屋出租的。”
目前,他們能參照的處罰條款是《杭州市治安管理條例》,“也只有在他們不按規定登記時,有這個條款可以對應得起來,對房東進行處罰,但力度很弱,只有200-500元。”
群租立法空白急需規范
怎樣才算“群租”?拱墅區建設局房地產服務中心趙主任,在登記過程中很頭疼,“這些都沒有法律明確規定過。”
目前,浙江省還沒有正式出臺相關規定來約束群租問題,基本上都是通過業主、承租方的契約關系來約束。
據了解,群租現象分三種形式:一是將客廳、房間、廚房,甚至陽臺分割成若干小間,按間分租;二是在房間內布置多張床位,按床位出租;三是出租給單位作為集體宿舍,房東不直接進行分割。
張秉璐艾琴 趙舒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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