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閉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要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給。無論是對照會議精神,還是面對當前的實際,我國房地產業的“調結構”已勢在必行、刻不容緩。
近年來,房地產業為國民經濟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但自身的結構性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一方面,是保障性住房建設相對滯后。今年全國需投入資金1676億元,但截至8月底僅完成投資394.9億元,完成率僅為23.6%。一些地方政府沒有很好地領會、貫徹中央的民生政策,在保障性住房的資金配套、土地落實、工程推進等方面能拖則拖,進度緩慢。
另一方面,房地產市場自身結構出現“失衡”。一些地方房型越來越大、檔次越來越高、房價越來越貴,適合普通居民購買居住的普通商品房、中低價住房以及限價房等數量卻日益萎縮。國土部門的數據顯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國住宅用地供應同比增加8.7%,但其中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供應同比卻減少45%,占住宅用地供應量的14.9%,同比下降14.6個百分點。
房地產供應結構的“失衡”,進一步吸引大量的投機性需求涌入市場,抬高房價,催生泡沫,房地產市場資本屬性過于突出。而普通的購房者卻因買不到與自身消費能力相匹配的住房而望房興嘆,或者只能被迫向親友、銀行大量借款買房而成為痛苦的“房奴”。
剛剛閉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給,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購房需求”、“加強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設”。國家發展改革委主要負責人9日也表示,將完善住房消費和調控政策,增加中低價位和限價商品房的供應,抑制投機性購房。
房地產業能不能審時度勢“調結構”,不僅是民生能否持續得到改善、內需能否繼續擴大的問題,也是行業自身乃至整個宏觀經濟能否平穩健康發展的問題。
房地產業“調結構”,需要各地方堅決實施中央部署,加快、大力推進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設。需要嚴格執行政策法規,加快普通商品房、中低價住房、限價房的建設、供給,嚴查囤地、捂盤。需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設納入對地方政府的政績考核中,凡是落實不力的要予以問責。(記者 葉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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