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共租賃房管理辦法》已于6月3日經市委常委會審議原則通過,將于近期修改完善后下發。該辦法的最大亮點是,沒有北京戶籍的剛畢業的大學生和外來務工人員,也可申請公共租賃房。將主要由地方政府出資建立的公共租賃房,跳出戶籍的藩籬,允許外來務工人員和剛畢業的大學生租住,這是一個很大的制度突破。
公共租賃房在新加坡、香港等發達國家和地區,已經成為住房保障制度的主要組成部分,但在中國內地依然是新生事物。中國內地的公共租賃房制度,首倡于溫家寶總理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在溫總理的報告里,提出要建設包括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和公共租賃房在內的住房保障體系,以保障低收入階層和“夾心層”的居住權。而且,溫總理的報告特別提出,要幫助進城農民工解決住房困難問題。就此而言,北京公共租賃房首次對外地人開放的舉動,是對溫總理報告的積極回應。
公共租賃房的供應對象,主要是既買不起經濟適用房,又不夠廉租房條件的人群,即俗稱的“夾心層”。如剛畢業的大學生,大部分外來務工的農民工。對這些人的住房問題,一方面在以前的住房保障體系里屬于空白,另一方面受限于有地方福利因素的戶籍制度。通過公共租賃房的“開放”政策,淡化戶籍因素,將這些建設者納入北京公共政策的“福利”的范疇,對樹立首都善政的形象大有裨益。
考慮到北京市的流動人口有500多萬,目前北京市開工建設的公共租賃房面積也不過50萬平米,每年畢業的大學生更是以北京居多,僧多粥少,如何嚴格審核租住資格,避免政策的套利和尋租就很關鍵。從全國公共租賃房的租住情況看,在一些城市,公共租賃房非但不搶手,反而屢遭冷遇。究其原因,并非這些“夾心層”不需要公共租賃房,而是一方面公共租賃房的租金有點高,沒有明顯的政策優勢;另一方面,這些公共租賃房的地段偏遠,交通不便,出行費用基本抵消了政策的價格優勢。
據介紹,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的定價機制,將遵循“保本微利”原則,結合家庭負擔能力,并按照同類地段類似房屋市場租金一定比例下浮,來確定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標準,要比廉租房略高。但具體租金究竟和市場上的租賃房有什么樣的區別,暫時不得而知。從北京市規劃的公共租賃房的地段看,也的確屬于偏遠地段,如亦莊開發區、順義空港園區等。為了避免公共租賃房政策遭遇深圳等地“空轉”的尷尬,北京市在公共租賃房的建設地段選擇上,應該適當考慮交通因素;同時,在定價原則上,“保本微利”的做法有商榷的余地,“保本”即可,“微利”大可不必。
如果公共租賃房的租價合理,交通相對便利,實施效果良好,加上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政策的實施,將會對北京市的高房價,起到一定的平抑作用。因為有公共租賃房的保障,剛畢業的大學生和低收入者將不必急于購房,所謂的“剛性需求”將因租賃市場的活躍不攻而破,房價自會回落,而房價的回落又可讓享受政策的人減少。這樣,房地產市場不僅形成了保障房與商品房合理的布局,也會形成自有住房和租賃房的比例搭配,從而降低房屋的自有率,促使房地產市場回歸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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