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價房亂象源于不吸取經適房分配不公的教訓
2008年02月29日 05:47 來源:新京報 發表評論
廣州乃至國內目前為止最大的一個限價房項目,竟然是優先甚至定向銷售給單位內部員工的“史上最豪華”單位自建房,這種嬗變令人頗為咋舌。(2月28日《上海證券報》)
前不久才剛有報道,廣州10個限價房項目中,抽樣調查的7個項目幾乎百分之百按照限價房用地配“自留地”的方式出讓,即開發商在拿到地塊后可以留有部分用來自由規劃開發。看來,不得不警惕這樣一種傾向,因有望解決“夾心層”住房難題而多獲輿論好評的限價房政策,在有些地方正在背向著公眾當初的美好期待而越走越遠。
在經濟適用房領域,就曾產生了分配不公,不符合條件的人購買了經適房。公眾不能容忍的錯是對曾經犯過的錯一錯再錯。經濟適用房推行過程中的實踐,清晰無誤地告訴我們:分配公平是任何保障性住房政策必須首先解決的最關鍵問題。如果我們沒有把握通過完善的制度設計和有效的制度執行將分配不公的可能性降到最低,那么,延遲推出新的保障性住房模式就是最佳的選擇。否則即無異于在給腐敗和掠奪創造機會。
限價房項目亂象,足以說明關于限價房的“出口”把關在一些地方處在失控狀態,乃至根本就沒有相關的制度設計來試圖保證限價房的分配公平。
公眾擔心,以增進自身福利名義實施的新優惠,會再次成為虎狼爭相瓜分的美食,淪為相關利益群體的盤中餐;其實,決策者更應該有這樣的警惕,沒有對過往慘痛教訓的大力吸取,怎么能取信于民?
□舒圣祥(杭州 會計師)
【編輯:聞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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