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部長汪光燾日前指出,2008年,在房價較高、漲幅較快的大中城市,應努力幫助中等收入家庭解決住房問題。這意味著,政府部門在反復強調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后,開始考慮將中等收入家庭也納入政府住房保障規劃范圍中來。(《東方早報》1月22日)
安居才能樂業。解決困難群眾住房問題,是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環節。不少地方政府都把解決群眾住房問題列入了為民辦實事工程。但是,與大量中低收入群體改善居住條件的迫切愿望相比,與中央和省里的要求相比,還有相當大的差距。經濟適用房建設力度需要進一步加大,棚戶區改造的任務還十分艱巨,許多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還十分困難。
在住房保障體系建設艱難推進的同時,另一類群體的住房難問題也浮出水面。這就是那些不符合廉租房政策標準,而又買不到或無力購買經濟適用房的社會“夾心層”人群,他們的住房困難應如何解決?現在,有關部門表示將把中等收入家庭也納入住房保障規劃范圍中來,這體現了政府的責任意識。但在高興之外,筆者也有一些擔憂。
一是擔憂“僧多粥少”,很多納入住房保障規劃范圍中的中低收入家庭也將難圓住房夢。這可以從建設部、民政部的一項調查結果中得到證實,調查顯示:全國城鎮低保家庭中約有400萬戶住房困難,截至2006年底解決了26.8萬戶的住房困難,僅占6.7%(新華網2007年8月26日)。如果把中等收入家庭存在住房難的一同計算,那存在住房困難的戶數會更多,面臨的任務更加艱巨。
二是擔憂政策執行不到位,讓一些中低收入家庭只能望“房”興嘆。據報道:前不久貴陽市人大視察組在視察中發現,貴陽市經濟適用房建設自1998年正式實施以來,累計建成面積已超過1000萬平方米。但由于經濟適用房的銷售基本由開發商壟斷,普遍存在低收入者申購困難等問題。其實,這種現象并非貴陽才有,全國其他城市也不同程度存在。這可以從長沙某媒體2006年末進行的一項市民調查結果中得到印證。調查結果顯示:80%以上的市民想過申請經濟適用房,而實際申請過的僅占11%,這說明經濟適用房的緊俏形勢讓大多數市民望而卻步。更讓人難以理解的是:當前不少城市的經濟適用房變成一些有錢人有權人的囊中物,開著寶馬坐著奔馳住經濟適用房早已不是稀奇事了。如果這些現象得不到根本解決,保障中低收入人群有房住,就很難實現。
三是擔憂居高不下的房價,讓建設部的美好愿望難以實現。前不久,南昌、武漢、大連等市出現的一些低收入者被迫棄購經濟適用房的現象就是有力證明。從各地的情況來看,絕大多數無奈放棄購買經濟適用房的低收入者,一個共同的原因就是收入太低,無力支付房款。相比于經濟適用房,“兩限房”等面向中等收入家庭的保障房,價格更高,如果很多中等收入者對保障房都無法承受,他們的買房夢最終難圓。
如何讓老百姓,特別是中低收入家庭能夠得到滿意便宜的住房,不僅是經濟問題,更是政治問題。當前,除了要加大房地產市場監管力度,查處房地產企業捂盤惜售、哄抬價格、虛假廣告、合同欺詐、惡意炒作、拒絕接受公積金貸款等違法違規行為外,同時需加強住房公積金監管,改革完善住房公積金及相關稅務制度,把好申請保障房的“門檻”等也都非常重要。真心期待各地貫徹落實中央方針政策時,不要再玩“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游戲,讓發展成果真正普惠于民。(劉純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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