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30日電 房價在調控中越調越漲,對于可能到來的新一輪調控,很多人再次提出了征收物業稅的建議。但是在中國,實現物業稅還存在很多疑難之處,老百姓會不會遭遇買了房卻養不起房子的尷尬呢?
物業稅,又稱“財產稅”或“地產稅”,主要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繳付一定稅款,稅額隨房產的升值而提高。如果要征收物業稅,是否意味著所有有房子的人,每年都要多給政府一筆錢呢?
上海證券報評論員時寒冰在接受鳳凰衛視《財經正前方》采訪時表示:“現在還有人提出來說在所有環節增說,就是你買房住房擁有多套住房,你要交持有環節的物業稅。 就是你買的房多了,你要承擔很大的負擔,就抑止你投機,這是比較好的辦法。”
物業稅的好處在于能夠對持有環節進行控制,盡管樓盤銷售可以通過虛假合同等手段,來逃稅避稅,但是房子是誰的,里面住著什么人,這些信息都很容易獲得,但如何進行評估,怎么保障征稅過程的公平性,也是難點之一。盡管征收物業稅對于投機有著非常直接的抑制作用,但是在中國實現物業稅還存在很多疑難之處,例如征收物業稅后,是否應該相應減少或取消房屋流通環節的稅費,從而避免重復征稅?還有在中國房屋和土地產權分開的國情下,如何明確產權等等。
對于老百姓來說,更重要的是,那些只有一套住房的中低收入階層,是不是會遭遇買了房卻養不起房子的尷尬。如何區分炒家和住家?中國社會科學院曹建海教授對此表示:“我認為對要空置的房屋征收重稅。空置的房屋是指的你買了房不住的人,另外就是開發商沒有賣掉的房屋要征收重稅,所以不能因為你是開發商,你空的,因為你捂盤,都屬于空置的。只要是房屋已經建成了黑燈的都應該征收很重的空置稅,因為現在開發商是有意的捂了很多盤,即使你不是有意的,這個不是根據消費者的意愿開發的,開發的多了浪費資源,就應該征收空置稅。而賣掉的,實際上也是空置的,我認為可能對這個要進行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