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全國的樓市一片火爆。6月份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同比上漲7.1%,漲幅創出23個月來的新高。表明2005年以來的三輪房地產調控政策效果不彰。
當前,政策調控方向正在出現一些積極的變化:調控思路從“最嚴格的土地供應制度”轉為“擴大住房有效供給”,從打壓供給與需求,轉而強調加大房產市場供給。
找到問題的主因并非意味著問題可以迎刃而解,政府以增加有效供給為目的政策卻在現實中遭遇了軟釘子。據《東方早報》報道,很多房地產開發商大量囤積土地,北辰實業、金地、保利地產上市公司等都有幾百上千萬平方米土地儲備。更為嚴重的是,一些開發商在拿到土地后會故意延遲開發,人為囤積土地。2001年初至今年5月份,開發商累計購置土地21.62億平方米,實際僅開發完成12.96億平方米。
表面看來,阻礙這一政策鏈條顯效的原因在于房產開發商,由于其惡意囤積土地的行為讓鏈條從中斷裂,但實質卻未必如此。事實上,為了防止開發商囤積土地,有關部門早就做出了規定:1999年4月26日國土資源部通過的《閑置土地處置辦法》規定,連續2年未使用的閑置土地,經原批準機關批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權。但是,從執行情況來看,這一打擊囤地行為最直接的《辦法》卻在現實中執行不到位,真正被收回的土地少之又少,《辦法》喪失了威懾力。
《辦法》的失效暴露出的是一個深層的問題,即我國房產市場存在隱形的利益鏈條。
目前我國房地產市場還不是真正意義的市場經濟,而是地方政府主導的運作體制,具體體現就是房地產業的命脈———土地資源掌握在地方政府手里。這導致土地供應不能及時與市場需求相適應。在2003年之前,我國土地出讓面積增速一直維持在40%左右,原因就是當時我國國有土地掌握在各類企業、各級政府機關手中,他們都可以向房地產商出讓土地。但是從2003年開始,土地供應制度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土地由多渠道供應轉向地方政府供應,土地供給增速隨之出現了大幅下降,至2005年甚至增速幾乎為零。
地方政府壟斷土地供給,就會形成一個新的利益鏈條,即房產價格越高、開發利潤越大,開發商競拍土地的熱情就越高,地方政府獲得的直接經濟利益就越大。在利益鏈條作用之下,讓開發商和地方政府利益一體化:開發商通過囤積土地謀求推高房價的舉措,最終也會體現在地方政府的經濟利益增長上,由此作為執行處罰囤積土地主體的地方政府,怠于執法自然不足為奇了。
因此,盡管增加從土地到房產的有效市場供給,的確是有效政策選擇,但是在落實政策的細節上,如何讓執行政策主體能夠超脫于利益鏈條之外,打破土地供給的壟斷機制,才是決定未來房價能否實現見頂回落的關鍵。(馬紅漫 上海媒體從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