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酒仙橋拆遷又有了新進展,6月30日上午,酒仙橋居民代表召開新聞發布會表示,居民之間的不同意見,是危改方案不公平造成的,責任在開發商。酒仙橋街道辦負責人表示,居民對于危改如何進行,擁有發表意見的自由,媒體也可以自由采訪居民意見。(《新京報》7月1日)
待拆遷戶舉行新聞發布會,這在近年來國內拆遷史上可能還不多見,這讓我們看到酒仙橋拆遷的“民主”意味似乎還在一點點多起來。
酒仙橋拆遷久拖不決,一大原因是該地本屬“貧窮地帶”,許多人辛苦工作一輩子,不吃不喝賺的錢還不夠購買回遷房的資金。而更為根本的原因,則正如居民代表在新聞發布會上出示的寫給北京市規劃委的信中所言:危改首先應該解決居民的住房問題,而不是開發商的收益。
事實上,包括此前的“民主票決拆遷”方案,討論的也只是對開發商擬定的拆遷補償方案“同意”還是“不同意”,方案本身如何修正,似乎并不在“票決”的范疇之內。而真正的民主,應該是方案本身的民主與科學。
在原有的票決方案中,根據報道我們得知,酒仙橋新規劃建筑面積中只有69%用于回遷,另外31%用于商業開發。而居民獲得回遷房,需要付出每平米2000元左右的代價,相當于居民承擔了房屋所有的建安成本。換一個角度說,就是開發商通過這樣一種拆遷方案,不花一分錢獲得了該區域31%的規劃建筑面積。我們不妨算一筆賬:當地現有的房價當在每平米1萬元以上,而單位建筑成本只有2000元(含各項配套),即使所有的回遷房在扣除原拆遷補償后都是“免費回遷”,則每100平米建筑面積開發商投入20萬元,產出31%用于商業出售,則可回收31萬元(不含稅收、管理等各種費用,當然土地費用已沒有了),毛利率可達55%.
之所以如此,就是因為這個拆遷方案是由開發商主導而不是由居民主導的。我們完全可以采取另一種方式:在科學、合理規劃以及居民民主商議公平合理的拆遷補償條件基礎上,由居民選擇開發商。如果是這樣,酒仙橋拆遷或可成為真正民主的一個典范。在此問題上,有些地方已經走在了前面。今年7月1日起開始正式實施《佛山市推進舊村居改造示范村居建設的指導意見》規定,有條件的地方,要積極探索市場化運作方式,將舊村居改造建設的可經營項目推向市場,鼓勵社會資本以合資、合作等形式參與舊村居改造建設。吸引國內外投資者參與物業開發建設和優質、高端產業項目的進駐。
而在此之前,一些大城市的郊區農村通過類似于佛山市的方式,已經摸索出了一些成功的經驗,村居民通過這種“招商”方式,免費獲得了高檔的住宅和物業。我相信,這樣一種“土地換房屋”的拆遷改造形式,將更能保障被拆遷戶的利益,也將是拆遷史上的一場“革命”。(童大煥 北京媒體從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