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媒體揭出典型案例:每平方米建筑價格為679元的商品房,售價卻達到4200元。北京更是房價瘋漲,而實際銷售量明顯下降。這種充滿水分的房價,該是狠擠的時候了!
房價炒得太高
4月11日,《市場報》刊登《房價瘋漲 問多買少》一文,各大網站紛紛轉載,激起了廣大讀者和網友的共鳴。
一位網友稱,看了報道后,開始不相信,光一個房展,就能說明北京房價漲得如此厲害嗎?他在某房產網站上搜索,均價10000元以上的樓盤,就有603個;查看有的樓盤,開盤兩年,價格已經翻番。
一位新華網網友說,北京房價現在就是有價無市,像是莊家自己炒作價格。他舉例說,經常接到樓盤促銷的信息,什么內部認購,購房送大獎等。
事實上,與房價猛漲極不協調的,則是銷售量下降。有售樓員接受《市場報》記者采訪時稱,從去年10月開始,他三個月一套房也沒售出。其他樓盤售樓員說的和他的情況差不多——也是基本無單可簽。
北京市建委交易系統的統計數據同樣如此。不景氣的還有房展會,有樓市風向標之稱的四季房展,組委會稱今年只辦春秋二季,夏冬二季將轉做二手房展,春季房展北京只有7個新項目參展。
據了解,北京目前還有近10萬套房沒有售出,但房價仍在猛漲。知情人士告訴《市場報》記者,開發商通過炒作黃金地段、國外理念、綠色家園、環保裝修、教育地產等概念,不斷放大價格信號,最終的銷售價格大大偏離真實成本。
他還稱,炒作的不只是房價,還有大量的虛假信息,目的也是抵制調控、抬高房價。
老百姓買不到小戶型住房,仍有媒體稱,北京市中小戶型的項目增量明顯,適合購房越來越多。據記者了解,春季房展北京參展項目才30余個,而北京市建委主辦的房地產交易網顯示,光2007年1月1日至4月5日,就有98個新項目獲得預售許可證,加上在售的2000多個項目,幾乎95%的項目沒上房展,怎么能說小戶型項目明顯增多?去年下半年才調整政策,按照建設周期也不可能這么快上市。
業內人士稱,這是在操縱輿論,因為國家去年出臺政策“新建項目中90平方米以下戶型須占70%”,事實上,市場上仍是大戶型的天下。
再好的政策也有滯后期,每每有新政策出臺,就有人跟風炒作,房產市場更是應聲而落。例如銀行剛宣布加息,立即就會有文章和地產商呼應:房地產市場平穩,已達到調控目的。言下之意,房地產市場,無需再做進一步整頓。
建房成本有多高
北京市統計局4月10日發布調查數據:2006年北京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19978元,比2000年增加9628元,“十五”期間,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長12.5%。以此計算,就是購買50萬元一套的住房,也要25年。
“國外一般房價同家庭年收入之比為1:3到1:5,即一般5年以內家庭收入,可以購買一套住房。而在中國一般需15至20年的家庭收入才能買一套房。”國務院參事任玉嶺撰文說。
據統計,我國開始實施住房貸款6年以來,住房貸款已高達2700億美元,在亞洲居首位,相當于2005年我國GDP總量的十分之一。
建房成本究竟有多大?
前幾天,廣州某媒體刊登了,一位業內人士揭開房價成本的迷霧。
一個從事了10多年建筑行業的包工頭透露:他承包了建筑總面積大約是11893平方米的商品房,合同上的交貨價是808萬元,這樣算下來每平方米的建筑均價為679元,而他的實際建筑成本是每平方米572元。在180天的工程里,實際盈利近80萬元,而該房現在的銷售價格是每平方米平均4200元。
全國政協常委、國務院參事任玉嶺在今年兩會上交的提案中說,房產造價實際是不高的。“2001年,我在河北燕郊、廊坊調研,那時蓋房的成本也就是每平方米550元。2006年年底,我在溫州蒼南縣看到一個28萬平方米的小區,房子的售價不算土地只有610元/平方米。” “按照房地產商的說法,是存在隱形成本的。比如有房地產商說利潤達到150%,其中一半要用于‘勾兌關系’。因此房地產領域的商業賄賂比較嚴重,腐敗黑洞比較深。”
對此,開發商大都諱莫如深。知名地產商任志強公開講:“開發商公開成本,就如同讓開發商公開自己老婆的胸部有多大。”
房價監管有多難?
沒有權威部門的說法,不知道房價的真實成本,房地產的利潤成了解不開的謎。如何監管高高上揚的房價?
2005年,福州市物價局在全國率先公布了該市商品房的社會平均成本:在所列的23個樓盤成本目錄中,商品房開發成本從每平方米1636元至3094元不等;銷售均價從每平方米2500元至5500元不等。經測算,開發商的利潤率平均約50%,最低的約為20%,最高的超過90%。其中利潤率超過50%的樓盤有10個,呈現出樓盤越高檔,利潤率越高的基本特點。
一石激起千層浪。隨后,各地并沒有跟進公布房價成本。
北京市建設、土地部門的工作人員都稱,目前還沒有公開本市房價成本的計劃。“目前北京有4000多家開發商,每一個開發商的樓盤開發成本不一樣,真正公開房價的成本清單,工作量是相當大的。”
北京市發改委價格熱線12358第104號接線員告訴記者,根據價格法規定,商品房價格由房地產開發商自主確定,由市場調節。
“房價的問題比較復雜,不是簡單的公布成本就能解決。”中國社會科學院財貿所價格室原主任溫桂芳研究員接受《市場報》記者采訪時說:“房價不同于其他的價格,其中有供求關系,有炒作因素,還有政府和開發商等多方面的原因。”
溫主任說,比起房價公布成本,政府在控制土地和銀行貸款上可以有更大的作為,也更有效。(李忠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