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6日電 近日,中組部負責人就多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建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長效機制意見》),接受記者提問時表示,大學生“村官”任期結束后的出路,有包括“留任當村干部”在內的等5種選擇。
《長效機制意見》提出,建立大學生“村官”正常流動制度。其中包括:
一、鼓勵大學生“村官”擔任村干部。對表現優秀、黨員群眾認可、擔任村“兩委”主要負責人的大學生“村官”,鼓勵他們長期在農村基層干部崗位上建功立業。留任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的,可以繼續享受中央財政補貼。
二、推薦大學生“村官”參加公務員考試。對于表現優秀、聘期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可以享受公務員報考的優惠政策。各級黨政機關要注重從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優秀大學生“村官”中招考公務員,并明確錄用比例;鄉鎮機關補充公務員,要逐步提高從大學生“村官”中考錄的比例;選調生主要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大學生“村官”及其他到基層工作的高校畢業生中招考。
三、扶持大學生“村官”自主創業。各地將結合實際,建設和完善一批投資小、見效快的大學生“村官”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認真落實高校畢業生創業的各項優惠、扶持政策。重點幫助和支持那些有創業意愿、創業能力、創業優勢的大學生“村官”。強化大學生“村官”創業指導服務,積極開展信息咨詢、項目開發、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小額貸款、開業指導、跟蹤輔導等工作。各級共青團組織將大學生“村官”創業納入促進青年創業就業總體部署。高等院校積極開展創業教育和實踐活動。
四、引導大學生“村官”另行擇業。對于聘期考核稱職,不再留村工作或不參加公務員招考的,幫助和支持他們另行擇業,擇業前可免費參加一期職業培訓。對于素質能力不適應崗位要求、不能正常開展工作的,或年度考核連續兩年不稱職的,將予以解聘,引導另行擇業。鼓勵和引導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非公有制企業等用人單位,優先聘用(招用)具有2年以上農村基層工作經歷的大學生“村官”。
五、支持大學生“村官”繼續學習深造。聘用期間工作表現良好、考核合格的,報考碩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和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優惠政策等。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