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用國內知名高校浙江大學校名的企業一度多達400多家,其中許多是非法盜用校名的企業,嚴重影響了浙江大學的知識產權和名譽權。為此,浙江大學近日出臺《企業冠用校名管理辦法》,通過整頓,目前已清理200多家此類“掛名企業”。今后3年內,除“浙江大學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和“浙江大學科技園有限公司”外,其他冠用“浙江大學”的企業,都要逐步停止使用該校校名。
浙江大學經營性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說,因為歷史原因,有些和學校沒有任何關系的企業冠用了“浙江大學”名稱,學校的優質資源被一些企業利用,打著“浙江大學”的牌子辦企業,對學校造成不良影響。以往缺乏相應的管理辦法,也造成企業冠用校名不規范。
為規范有關產業的管理和運作,浙江大學成立了經營性資產管理委員會,并于2005年12月正式成立全資企業——浙江大學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在工商部門支持下,浙江大學對一些校名使用嚴重不規范,與學校無關而冠用校名的掛名企業以及存在非法盜用校名的企業進行了清理。目前,整頓取得階段性成果,冠名“浙江大學”的企業減至30家,冠名“浙大”的企業減至152家。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發展、規范管理高校科技產業的指導意見》,浙江大學近日出臺《企業冠用校名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校名的規范使用和管理。辦法規定,除學校全資企業“浙江大學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和“浙江大學科技園有限公司”外,其他企業在改制、重組或工商年檢時,都不得用“浙江大學”校名來冠名。已設立并冠用“浙江大學”校名全稱的企業,要在2008年年底前更名。
《辦法》規定,一些因歷史遺留問題確需冠用校名的企業,經申請審核,短期內可改用“浙江浙大”或“杭州浙大”作為過渡,在3年內逐步停止使用。浙江大學經營性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將與其簽訂《“浙大”名稱使用協議書》,并對企業使用校名過程進行監督,一旦發現違規問題,立即摘除冠名。過渡期內,校名在經營性領域的使用和管理遵循“依法有償”的原則,企業每年應交納2萬元到10萬元不等的有償使用費。
目前,浙江大學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所屬的校內四大集團和一家公司已率先更名,不再出現“浙江大學”校名,如原“浙江大學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現更名為“浙江浙大圓正集團有限公司”,原“浙大后勤投資控股總公司”更名為“杭州浙大同力后勤投資控股總公司”。集團下屬的浙江大學全資二級企業,也進行了更名。
清理中發現,個別“掛名企業”目前仍未按規定更名,如杭州一家生產飼料的企業,學校多次聯系要求更名都沒有回音。下一步,校方將在工商部門支持下,繼續完成對企業冠用校名的清理整頓。
據介紹,浙江大學已于2004年向國家商標局注冊申報全類保護。目前,經國家商標局審核,“浙大”、“ZHEDA”及“鷹圖形”商標已全部獲準。(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