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造假、論文抄襲的故事聽多了看多了,但看到這樣的抄襲還是第一次,這可是碩士論文啊。”近日,一名正在撰寫論文的大學生小蕭在“天涯社區”發帖稱,他在中國知網上下載的兩篇碩士論文,整體框架完全一樣,只把論文中的地名“江蘇”改為“ 山東”,把江蘇的統計數據換成山東的統計數據,其余幾乎一模一樣。“這篇抄襲的論文幾乎就是用替換鍵搞定的。”這名網友將抄襲者稱為“史上最牛抄襲者”。
最牛論文抄襲,整體復制只改地名和數據
昨天(25日,下同)下午,記者按照這名網友提供的信息,登錄中國知網,分別下載了這兩篇碩士論文。
網友認為是被抄襲的論文來自南京財經大學2006年的一篇碩士學位論文《江蘇省FEEEP協調度研究》,作者為該校統計學專業學生曾康寧;指導教師為胡榮華。答辯日期為2006年12月27日,網絡出版時間為2007年7月16日。
被指抄襲的論文來自東北財經大學的《山東省FEEEP協調度研究》,作者為該校統計學專業學生袁新,指導教師楊仲山。該論文的答辯日期是2007年11月,網絡出版時間為2008年3月19日。
對比兩篇論文后,記者發現,正如網友所言,除了地名分別為“江蘇”和“山東”,以及所涉及的不同統計數據之外,全文結構基本相同,包括中英文摘要、目錄、文獻綜述、以及提出的對策也都相差無幾,論文后附的參考文獻內容和順序一模一樣。從答辯時間以及網絡出版時間來看,很顯然是東北財經大學的袁新抄襲了南京財經大學的曾康寧。
誰為抄襲論文順利過關負責?
小蕭在帖子里寫道:“據我所知,不是說一般學校都要求導師對自己學生的論文嚴格把關嗎?這是怎么把的關啊?自己學生完全抄襲了別人的論文導師都沒發現?據我所知,碩士論文答辯前不是要送出去盲審嗎?這盲審的專家就真是瞎審了?據我所知,碩士論文答辯委員會都有5個以上的專家吧,怎么就沒有一個人知道這是抄襲的呢?眼下又將是各個學校碩士學位論文答辯的時間了,不知道又將有多少篇抄襲的論文會輕松通過。”
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金兼斌教授指出,在討論抄襲的現象時,要區分商業作品的抄襲和學術作品的抄襲。前者主要涉及作者著作權保護的法律問題,而后者主要是學術道德問題。要杜絕學位論文抄襲的學術不端現象,除了學生要自覺遵守學術規范之外,論文指導教師也應當起到監督和教育的作用。
西北政法大學講師褚宸舸指出,目前高校學生論文抄襲很普遍,像感冒一樣,不治理就會成為H1N1,也是要傳染和死人的。他認為,造成這一問題的癥結有許多。如果就事論事從具體行為者的角度分析,論文抄襲者(學生)并未養成尊重學術、敬畏學術之心。知識結構欠缺、寫作能力低下是內因,指導和審閱教師把關不嚴是外因。問題都出在教育上,教育難逃其咎。
抄襲者學位證書可能被撤銷
昨天下午,記者電話聯系上了東北財經大學。該校統計學院院長蔣萍說,學院已經得知相關報道,正在開會討論處理事宜,隨即又說最終處理要由學校決定。當記者追問涉嫌抄襲學生的導師將如何處理時,蔣院長以開會為由掛斷了電話。統計學院的網站顯示,涉嫌抄襲者袁新的指導教師楊仲山還擔任該院的副院長。
記者另從該校宣傳部門了解到,校方正在核實此事,如果袁新抄襲行為屬實,將根據國家關于學位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1981年,我國開始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條例明確規定:“學位授予單位對于已經授予的學位,如發現有舞弊作偽等嚴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情況,經學位評定委員會復議,可以撤銷。”200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決定》,對上述規定也未作修改。
研究生畢業后因論文抄襲被撤銷學位證,這在我國已有先例。2006年年底,南開大學發現2004年的一篇博士論文存在剽竊行為,該校學術委員會根據調查撤銷了已授予的博士學位,并通知抄襲學生歸還學位證書。 (綜合中國青年報、新聞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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