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過春節,大人喜歡給孩子送“壓歲錢”,在農村和在城市,在貧困地區和在發達地區,“壓歲錢”的多少大有差別。
送“壓歲錢”是民俗,是傳統,是親情,是友情,誰愿送,送給誰,送多少,這是人家的自由,將來還會送下去。孩子過年收幾個錢買鞭炮,買零食,買新衣,本是好事,按說不必說三道四。問題在于,人心不古,“壓歲錢”變味,越送越多的“壓歲錢”把孩子慣壞了,把有些家長也壓壞了,這“壓歲錢”問題也就成為新的社會問題甚至嚴重的腐敗問題了。
據報道,有相當一些城市孩子拿到“壓歲錢”后,把錢花在了網吧、歌舞廳、游戲廳、洗浴中心等“兒童不宜”的地方,花在購買名牌服裝、高檔玩具上,有的中學生、小學生互相攀比,互請吃喝,觥籌交錯。石家莊有個上小學三年級的小女孩把一份賬單遞給母親,索要2萬元“壓歲錢”,這賬單上記著她近幾年所收的“壓歲錢”數,也包括今年的。女兒說這些錢是她的應得收入,要自己支配并向同學炫耀。北京一位老干部說,他的孫子拿到“壓歲錢”后,玩游戲、吃西餐,一天要花掉百余元,為此憂心忡忡。
更應憂心的是,據天津社科院的研究人員指出,通過對2000余名未成年犯和1000余名普通未成年人調查,未成年犯的零花錢明顯高于普通未成年人。在零花錢的用途上,未成年犯在犯罪前零花錢越多,去網吧、歌舞廳、游戲廳、洗浴中心等“兒童不宜”場所的比例越高。由于缺乏正確的金錢觀,又不會合理用錢,致使很多未成年犯釆取非法手段搞錢。調查表明,在所有犯罪類型中,因為搶劫、盜竊等與錢有關的罪名而鋃鐺入獄的孩子占全部未成年犯的70%以上,遠遠高出其他犯罪類型。
如果要說因為 “壓歲錢”導致未成年人走向犯罪,這似乎有點危言聳聽了,走向犯罪的畢竟是極少數。但要正視的事實是,如今送“壓歲錢”送得過多了,送得變味了,也把孩子慣壞了。古人說“有錢難買少時貧”、“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這些話有道理,孩子手里還是錢少點好,生活還是儉樸點好?墒,有些長輩對孩子不知什么是愛,什么是害,總想讓孩子從小就過富人的日子,從小就嘗試 “大款”的味道。于是,他們就教孩子模仿“大腕”、“大款”、“大官”,學習海外“貴族生活”、“貴族派頭”,一擲千金,一身名牌,完全忘記了中國的國情,也忘記了自己早年的艱難,更忘記了孩子的健康發展。
古今中外許多成功的經驗和失敗的教訓已經證明并還將繼續證明,靠金錢,過富人日子,未必能促使孩子成才,往往還會慣壞孩子。有遠見的富人都很重視子女教育,但他們并不多給錢,并不慣孩子,相反還要讓孩子過過苦日子,要學會自力更生。
還值得憂心的是,“壓歲錢”不但會慣壞孩子,還會毀了大人。有些所謂“壓歲錢”特別是那些巨額“壓歲錢”,其實是行賄的贓款。春節確實是貪官受賄的“高潮期”,原因就是貪官以收孩子“壓歲錢”的名義受賄。江蘇省通州市姜灶鎮原黨委書記葛漢華,日前因犯受賄罪被南通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他37次受賄,竟有33次發生在春節前后。15次通過其妻許某收受他人錢財。
在貪官葛漢華在春節前后的33次受賄中,收“壓歲錢”大概是最常用的“理由”吧!(李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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