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0日電 教育部今天發布通知,要求各具有專業學位授權的招生單位以2009年為基數按5%-10%減少學術型招生人數,調減出的部分全部用于增加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
通知要求,調整優化研究生教育結構,擴大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范圍。要積極穩妥地推動我國碩士研究生教育從以培養學術型人才為主,向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主的戰略性轉變。2010年凡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設立的專業學位類別和領域均可安排招生;分別確定招生單位招收學術型和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規模;新增招生計劃主要用于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
建立完善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制度。從2010年起實行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攻讀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制度,逐步增加專業學位推免生的數量和比例。各高等學校在推免生工作中要采取積極政策措施,鼓勵、引導優秀生源攻讀專業學位研究生,提高專業學位研究生錄取質量。按照“著眼長遠、整體設計、分步推進、分類實施”的原則,2010年整體上采取“分列招生計劃、分類報名考試、分別確定錄取標準”的招生考試模式,各招生單位應按照“科目對應、分值相等、內容區別”的要求設置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科目,根據培養要求和生源特點確定考試內容,突出對考生運用基礎知識和基本理論分析問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考查。
完善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配套政策。要加速建立完善符合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特點獎勵、資助制度。各研究生招生單位對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在校管理、學生權益、就業服務等政策措施上要與學術型研究生同等對待。
通知要求,繼續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不斷創新研究生選拔體制機制。繼續推進初試、復試和推免生三項改革。進一步規范行政管理部門和基層學術組織在研究生招生選拔中的責任。加強考試環境綜合整治,精心營造公平、安全考試環境。把考試安全作為研招考試的第一要務。做好考前宣傳和教育工作,引導考生誠信考試。加強對考試過程中作弊行為的綜合防范和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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