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愛銘 彭薇
凱恩英語等民辦教育培訓機構連連“一夜蒸發”,使上海的教育培訓行業面臨信任危機。不少仍有培訓打算的市民第一反應是:萬一“遇人不淑”被套怎么辦?該由誰來退賠我的學費?
退賠學費,常不了了之
18日,凱恩英語“關門”事件處理又有新進展。凱恩的中方合作單位上海建工(集團)總公司干部學校稱,受涉學員可到凱恩英語徐家匯培訓分部報名登記,等候處理。但當記者電話咨詢能否退還學費時,有關負責人態度曖昧。而此前,“靈格風”培訓機構人去樓空時,不少學員欲哭無淚,三番五次找相關部門追討學費不果。
當下,多數教育培訓機構租賃校舍場地經營,一旦倒閉,“跑了和尚沒了廟”,徹底“蒸發”。交了學費未完成學業的學員們利益受到侵害,但除了到教委、民政局、工商局、消保委投訴或到公安機關報案外,只能被動等待調查結果。
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倒閉的原因往往比較復雜。有些培訓機構倒閉,屬于“破產”,僅剩的資產是幾張桌椅,最終無法抵沖學費。如果屬于工商注銷類型的倒閉,則進行注銷程序,其現有資產和股東財力如何、能否償還學費,也是未知數……追查和處理的過程往往曠日持久,最后結果通常是不了了之。
向主管部門索賠,不可行
有學員提出,這些民辦教育培訓機構違規招生,甚至突然非正常倒閉,其上級監管部門監管不力,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應承擔學費的賠付責任。“這些‘婆婆’們平時收管理費、年審費等,一旦培訓機構出事、消費者利益受損害,他們當然應盡義務,有所擔當。”
不過,金茂律師事務所的高級合伙人虞詠霖介紹,盡管對培訓機構非正常關門,行政主管部門有失職行為,但由于主管部門并非培訓機構的辦學主體和贏利主體,因而不具有退賠學費的義務。培訓學費的退賠,還是應該“誰收錢、誰負責”。
“亡羊補牢”莫若防患未然
專家認為,與其在學校倒閉后追討學費“亡羊補牢”,不如在培訓機構的市場準入之初就防患于未然。
時下,不少行業都推行保證金制度。如家電企業進大賣場前要交保證金,一旦發生質量問題,商場要先行賠付給消費者,以保證“跑了和尚跑不了廟”,即便廠家撤柜甚至破產,消費者仍有保障。再如航空行業,有完善的保險制度,一旦發生危機事件,由保險公司出面理賠,消費者和經營者風險都降低。
據了解,目前對于民辦教育培訓機構,法律并未明確規定強制推行保證金制度。雖然有些區縣從實際情況出發,規定新入行的機構要繳納30萬元到50萬元不等的保證金,但不少知名培訓機構在全市擁有幾十家分店,擁有上萬名學員,以每年每位學員人均5000元學費估算,收取的學費要達上千萬元甚至上億元,一旦倒閉,即便50萬元的保證金全部用于賠付學費,也只是九牛一毛。因此專家建議,為降低風險,應修訂法律,提高培訓機構準入門檻和保證金額度,維護消費者權益,保護市場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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