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記者走訪內蒙古農業大學、內蒙古大學等高校發現,在各校信息欄上有不少出售火車票的信息,主要以呼和浩特發往東北方向的車次為主。記者打電話聯系了幾位賣家,發現票價遠遠高出了原本售價。
“這張票是 80元買的。”內蒙古農業大學學生小楊拿著一張從呼和浩特開往通遼的 1818次列車車票對記者無奈地說,“學校給我們訂的票是 1月 24日的,因為我 20日就考完試了,為了能早點回家就買了一張 1月 21日的高價票。”記者發現這張票的原價是 37.5元。
據了解,很多學生“黃牛黨”采取排隊買票的方式,利用其他同學回家心切的心理,每張上浮一定的價格,從中賺取差價。
據《關于依法查處代售代辦鐵路客票非法加價和倒賣鐵路客票違法犯罪活動的通知》,不具備代辦鐵路客票資格的單位和個人,為他人代辦鐵路客票并非法加價牟利的行為屬于倒票行為。因此,購票的目的并不是為了乘車,而是將車票以較高的價格轉賣,并從中牟利的學生“黃牛黨”,盡管他們是在校大學生,一旦被抓獲,一樣要受處罰。(北方新報 格根哈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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