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廣東省首例民辦學校校長狀告區教育局案,在廣州市天河區法院開庭審理。投資300余萬元開辦了7年的民辦學校被取締,民辦學校校長謝水興將廣州天河區教育局告上了法庭。法院經開庭審理,暫未宣判。
辦學許可證,5年都沒辦下來
謝水興的起訴書稱,2001年,天河區寶山學校因故瀕臨倒閉,為了安置該校400名外來工子女,在天河區教育局成教辦的推薦下,其投資300多萬接管了該學校,后改名華興學校。隨后,該校創辦了全國第一個貧困外來工子女全免費上學的民辦“宏志班”。學校招生對象也都是外來工子女。
2002年,國家《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規定民辦學校需要辦理辦學許可證。因此,華興學校先后多次向天河區教育局申請辦學許可證,但該局都稱材料丟失,不予辦理。至2007年7月,該局以沒有辦學許可證、不具備辦學條件為由,將華興學校強行關閉。謝水興認為天河區教育局此舉瀆職,并濫用行政手段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將其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權。
代理律師認為“教育局越權違法”
1月8日上午,先后經歷4次立案后,該案在廣州市天河區法院如期開審。
庭審中,原被告主要針對取締行為是否違法而展開辯論。
原告代理律師、廣東易春秋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旭陽表示,本案中天河區教育局沒有聽取學校意見,也沒有發公文,就強行關閉了學校。在取締過程中,被告區教育局以到處張貼“大字報”的形式,代替了公文告知,不給學校陳述申辯的權利,是程序上嚴重違法。由于沒有公文,原告連行政復議的權利都沒有。而且,該教育局越權充當了人民法院執行局的角色,將該校強制搬遷。至今,因強制搬遷而丟失的巨額財物還沒有找回。
為此,審判長向被告代理律師求證。被告承認,取締時只口頭通知過,并沒有發過公文。(南方日報記者劉冠南)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