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張穎妍)“外來工子女不準坐接送的校車,這明擺著就是對外來工的歧視!”昨日,有學生家長在某著名網絡社區憤然發帖,表示孩子所在的清溪鎮一所公辦小學,居然規定外來工子女學生不準坐接送的校車,認為此乃對新莞人子女的一種“歧視”。
家長質疑“不同等待遇”
“為什么大家都是學生,我的孩子就不能坐校巴呢?”家長黃女士十分納悶地告訴記者,自己曾經就此詢問老師,老師表示,校巴只負責接送有戶籍的村民子女,外來工子女不能乘坐。“不是說新莞人子女讀公校和戶籍學生享受同樣的待遇嗎?為什么連坐校巴也沒有保證呢?”
記者昨日致電清溪第三小學了解情況,學校表示,校方并沒有為學校里面的戶籍學生特別提供“校巴”服務。公辦學校自己一般不會設立校巴。
教辦:“校巴”乃村委會所購
清溪鎮宣教辦鐘主任告訴記者,一些新莞人子女家長,對現在公辦學校的學生接送班車存在誤解。其實,目前鎮里公辦學校負責學生接送的“班車”,并不是歸學校或者教辦管理的“校巴”,而是由各村委會購買,專門用于接送本村委會的村民子女到校與回家的班車。“這些班車其實是村委會自己集資,為了方便村民而提供的班車,屬于村民子弟的福利。”
鐘主任表示,家長誤把“校巴”的接送當作是學校行為了,其實教辦與學校并沒參與校巴的接送與管理。如果新莞人子女實在需要乘坐校巴,家長可以直接與管理校巴的村委會協商。
教育局有關人士也表示,“校巴接送”并不屬于義務教育的內容。很多民辦學校為學生提供“校巴接送”項目,也是屬于額外收費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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