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深圳商報報道,為做好2009年高考中考期間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深圳市日前出臺《深圳市2009年高考中考期間甲型H1N1流感防控應急預案》。《預案》要求,中考、高考全體考生提前到達考場,校醫和工作人員提前1小時開始對所有考生進行體溫測量;有發熱、咳嗽等流感樣癥狀患病學生需戴口罩。
《預案》根據國家《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教育部《關于做好2009年國家教育考試衛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09〕88號)等法規和文件精神,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同時,我市緊急成立 2009年高考中考甲型H1N1流感防控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副秘書長黃國強擔任組長;建立高考中考期間甲型H1N1流感應急處置現場指揮系統,市衛生局副局長張丹任組長。
每所考場學校配備10臺紅外線測溫儀和6名校醫,2~3間備用試室,以及外科口罩、消毒藥品、飲用水、洗手液等。
根據考前、考中我市有無輸入性病例、本地感染病例的不同疫情,《預案》規定了不同的處置方案。
我市出現輸入性病例,但無本地感染病例時,按以下方式運行:
一是全體考生需提前到達考場,校醫和工作人員提前1小時開始對所有考生進行體溫測量;二是晨檢發現或考生報告有發熱、咳嗽等流感樣癥狀的,由校醫詢問流行病學史、測量體溫、進行對癥處理和醫學照顧、給患病學生戴口罩,并向考場學校指揮部報告;考場學校指揮部應及時將病例情況報告區指揮部并通報轄區疾控機構。對于有流行病學史的病例,疾控機構采集標本并指導考場學校落實防疫措施;三是啟用備用試室和備用試卷,安排該考生考試。
《預案》指出,一旦我市出現本地感染病例,將取消考前放假規定,考生統一留校備考。社會考生報名點及其考場學校要對該類考生加強宣傳教育,勸諭考生考前盡量不要外出和社交,特別是不要與來自疫區的人員接觸,切斷感染途徑。
經實驗室檢測患病考生診斷為甲型H1N1流感的,其本人當年高考資格是否保留,同考場教室其他密切接觸者是否繼續考試,如何安排考試等問題一并由市招考辦緊急請示省考試院,我市按省考試院答復意見辦理。(記者 彭 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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