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11月10日的《揚子晚報》報道,南京市鼓樓區在全市率先出臺《教師績效工資考核指導意見》,將對違反4種師德標準的老師實行“一票否決”。所教學生課業負擔過重要降低老師的績效考核等次,“干得很好”和“干得不好”的收入差距應該要拉到2萬!《意見》一出,立刻成為坊間熱議的話題。
“績效工資就該為肯干、能干的同志‘添飯’,把混飯吃的飯碗端掉!”該區教育局局長這句通俗的話,可謂是對《意見》的精煉解讀。教師績效工資制度出臺以來,各地相關的信息可謂紛紛攘攘。比如,據媒體披露的各地績效考核意見或實施細則,均把重點放在將績效與師德掛鉤上面,而考評師德的重點內容,就是有無有償家教等,希望借績效考核來杜絕有償家教。在我看來,是有失偏頗的。績效考核,是要通過細致、科學的量化標準,來獎優罰劣,激發教師教學的主觀能動性。如果將績效考核重點放在師德上面,恐怕是瞄錯了靶子。
更主要的是,我在這個《意見》中,看不見能夠體現教師主體意見的考核細則。教師動輒得咎,解釋權在領導層,那教師只能成為一個被監管、被考評的對象。誰來考核教師,是校長或中層?但這些校長和中層誰來考核?南京一些中學,對教師畸重、對領導層畸輕的績效考核,已激起輿論的反彈,應引以為戒。再說學生學業負擔重,往往并非是教師有意為之的,而是管理層施壓所致,沒有哪個老師天生靠給學生增加負擔來獲得“快感”。
只要聽話,那就是好老師。只要不搞有償家教,就是好老師,這是《意見》給人的直觀印象。當真如此,那真像是一個悲劇。如果不能體現教師的主體權利,不能保障一線教師的教育能動性,不能協調好教師與教育管理層的關系,這樣的《意見》可能會產生一些后遺癥。到頭來,績效工資這本好經也會被念歪,有關部門必須慎重考量。肖余恨(江蘇 媒體從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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