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8日晚正式對外公布“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實施方案。憑知名人士的推薦信便可獲得一流大學的招生面試資格,從此不再是紙上談兵。(11月9日《中國青年報》)
北大推出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旨在招收更多高素質學生,但在當前對權力運行尚缺乏有效制約情形下,推薦制很難確保不會出現腐敗。另外,如果學校為了升學率,不把最優秀的考生推薦成自主招生考生,而用他們來沖刺高考狀元,這對推薦制錄取優秀學生也不利。
其實,高校希望通過推薦的辦法錄到優秀學生,不一定非要實行中學校長推薦制,而完全可以由學生本人向自己屬意的高校自我推薦。優秀學生向高校自薦與中學校長推薦在效果上沒有什么區別,但是前者卻可以有效避免推薦過程中出現腐敗現象,也可規避中學校長為了“沖刺高考狀元”而“隱瞞”優秀學生不推薦,無疑更值得推行。
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實際上是一種依托權力進行學生推薦工作的制度,而只要各種“推薦”工作依托權力進行,就難免會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與干擾,難免會出現權力濫用與腐敗現象。正因如此,包括向高校推薦學生在內等非行政工作,都應盡可能在權力運行體系之外進行,惟其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權力濫用與腐敗現象發生。而實行優秀學生向高校自薦制度,即能使學生推薦工作脫離權力開展,因而也就能最大限度地防范腐敗與教育不公現象出現。
美國等國家高中畢業生要上大學,都要先向高校寄送自薦信,自薦信是高校錄取申請入學學生的最主要依據。這些國家的學生自薦上大學制度,不但使高校能夠最大限度地錄取到雙方屬意的學生,而且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防范權力濫用與腐敗發生,既充分體現出了高校自主招生性質,又能最大限度地確保教育公平。高中生自我推薦制無疑更值得借鑒與推行。(魏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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