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筆者看來,北大此舉應該得到人們(包括何川洋本人在內)的感謝。
假如何川洋被北大錄取,那么他的一生都會背負一個枷鎖。說到這里,筆者想到了一個人——今年高考中寫出滿分作文《站在黃花崗陵園的門口》的周海洋。對高考總分并不高的周海洋,一些大學伸出了破格錄取的橄欖枝,然而,他說:“……我認為他們不應該錄取我。如果真要錄取我的話,應該在我繼續讀一兩年之后,拿到達到或接近它的分數之后再錄我。不能憑一篇作文就錄取我,對于那些考了很多年的同學,這樣確實不公平。”筆者不想對比兩個人的境界高下,只想說,何川洋想要被人尊重的話,他首先應該自重,要學會尊重“那些考了很多年的同學”,要心有公平。
一個學生從小學到高中畢業,不知道要填寫多少表格,不可能連自己是什么民族都不懂,那么何川洋是否真的認為改了就改了,沒什么大不了的?與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羅彩霞案”相比,此時改民族“未遂”,彼時改名字“既遂”,兩者給我們的思考是一樣的——同齡的年輕人之間如此相互傷害,已不僅僅是父輩的權力、金錢的問題,更是我們這個社會給予年輕人怎樣一個環境的大問題。如果不忌憚違背公平公正、違反人性良心的年輕人越來越多,那么這個社會的健康就越來越少,希望就越來越小。北大棄錄何川洋,可以防止何川洋在歧路上走得更遠,可以警示更多的父輩和年輕人。整個社會的公平是如此重要,當然不是一個單位一個人所能維系的,但正因為如此,我們才更應該贊賞北大此舉,也很有必要感謝北大此舉。
何川洋也不必心灰意冷,人生路上摔一跤未必是什么壞事,站起來往前走就好。如果何川洋、周海洋今后都真正成才,那才是這個社會真正需要的佳話。
(廣西 李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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