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15時25分報道,重慶文科狀元涉嫌少數民族身份造假事件的最新進展,目前包括重慶的文科狀元何川洋在內的31名考生的少數民族身份已經得到了糾正。(2009-06-28 16:46:34 來源: 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經濟之聲)
近年來,高考加分作假的弊案屢有發生,而且在不少“作假”事件中,都是對當地的“風清氣正”負有身教官員充分發揮了“先鋒、帶頭作用”。據報:加分紹興一中2009年參加航海模型加分測試的19名考生中,13名考生的家長分別是越城區副區長、市建行行長、市財政局副局長、市交警支隊科長、市教育局科長、紹興一中黨委書記、紹興一中分校黨委書記、紹興一中分校副校長、古越龍山股份公司董事、紹興汽運集團公司副總、昌安實驗學校校長等。而此次重慶查處的31 名違規更改戶籍,試圖獲取聚居地少數民族高考招生加分資格的考生,其中,又有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副縣長之女和巫山縣委組織部副部長與巫山縣招生辦公室主任之子。這不能不引起人們無限的慨嘆:在變更少數民族身份騙取高考加分的弊案中,怎么又是官員們帶的頭?
有人說此為“愛子心切”,有人說這是“望子成龍”,有人說“其誠可感”,有人說“其心可憫”,更有人“可憐天下父母心”,可是我們為什么在諸如冒名頂替、加分作假、變更身份等一系列高考弊案中,鮮見有對子女充滿著同樣的“愛”和“望”的鄉野的蕓蕓村民、市井的普通百姓帶頭呢?當弊案曝光后,出現在幕前的為什么都是官員的面孔和身影呢?在現時的中國,恐怕這已是不說自明的事情了。
此輩之所以能“帶”得了“頭”,而且能“帶”成“頭”,無不緣于手中的權利,有了權利自然有人巴結,有了權利有求自然必應,有了權利自然會有人“跑腿”,有了權利自然會有人出面“幫忙”。即以重慶之變更民族身份案為例,我們知道一般人想“變”成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筆者從重慶市公安局發布的公眾信息獲悉:公民更改民族成份,要由本人或監護人持所在地區、縣(自治縣)民族事務委員會批準證明等材料,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書面申請更改。而對高考之前更改了民族身份的考生而言,為使自己變更后的身份發生作用,還要把戶籍遷到少數民族聚居地。
從這些要求和規定來看,你如果沒有點權利怎么能順暢地辦下來呢?但是這對身為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副縣長、巫山縣委組織部副部長、巫山縣招生辦公室主任等人來說就不難了,縣長手中掌握著行政資源,組織部長掌握著升遷大權,招生辦公室主任在錄取階段是能“幫”上考生家長“忙”的角色,此等人要辦“加分”這樣的“小事”,別說還張了“金口”,就是“咳嗽”一聲,底下還不得受寵若驚般地趕快去辦嗎?
有言道:“干部帶了頭,一步一層樓”,說的是干部的先鋒帶頭作用所產生的極大帶動力量,但是現在一些官員不是在工作上帶頭,不是在經濟建設中帶頭,不是在改革創新中帶頭,而是在為謀求自己和家人的私利中帶頭,這實在是讓老百姓大失所望的事情,也是黨紀國法所不容許的行為。人們寄希望于他們的是,在“為人民服務”的崗位上,發揮“共產黨員的先鋒作用和模范作用。”
作者:于景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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