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遼寧大學了解到,該校副校長陸杰榮及北京師范大學在讀博士楊倫在核心期刊發表的文章屬抄襲一事已被確認基本屬實。學校方面表示,抄襲系楊倫一人所為,陸杰榮署名僅為“幫助學生的論文得以發表”。(6月16日《廣州日報》)
其實,在學術體制內部,學生發表論文讓導師署名的現象并不少見。一來,學生可以利用導師的名氣讓自己的論文“質量”和發表的期刊規格提高一個檔次;二來,導師還可以利用學生生產論文的效率為自己的職稱和評優選先增加幾個砝碼。毫無疑問,這種規則在學術體制內部不可謂不是一個“雙贏”的模式。
如果學生寫的論文質量好則罷了,但是,如果論文中出現些許軟傷、硬傷甚至是作假、抄襲之類的問題,這效果自然就不是“雙贏”了,鬧不好導師和學生出現“雙輸”也在所難免。這個時候,導師和學生最先要做的就是“設法自保”——推卸責任、澄清自己。
這位副校長就首先做到了這一點。“幫助學生”的說法可謂“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更能成為博得廣大民眾同情心的“堅強理由”。
作為研究生的授業恩師,導師為研究生所示范的不僅僅是學術,更應該教會學生如何做人。古人講“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者也”。“傳道”位列第一,然后才是“授業解惑”。
在此事件中,導師沒有嚴格要求學生和自己,更應該主動站出來,承認這種錯誤并對被抄襲者和學術界進行公開的道歉,不能說給他們一個滿意的答復,最起碼不應該“昧著良心說瞎話”。 作者:王傳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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