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歷來重大的改革和規范,一般都是政府行為,這是歷史事實。但是還需要著重指出一點,那就是改革和規范只有順應了漢字的發展規律,順應了廣大群眾對于文字使用的愿望與需求,才能真正有效而得到通行。
現在我們提及秦始皇,都會以他的“書同文”作為一項豐功偉績。實際上,他用小篆統一天下文字的實際效果卻值得懷疑。當時民間已經出現并相當廣泛地使用一種新興的字體——秦隸,這種字體由于解散了勻稱圓轉的線條,運用可拆分的筆畫,書寫更為便捷,因而大受歡迎。書寫于秦統一中國的前后時期的諸如湖北睡虎地秦簡、湖南里耶秦簡等,字體都不是小篆,而是早期的隸書即秦隸。真正使用小篆的場合,只是度量衡、兵符等器具上的銘文和某些大型碑刻如《泰山刻石》、《會稽刻石》等。這說明當時的社會大眾對于政府推行的小篆字體是不大使用的。隸書是在民間產生的,過去認為程邈是隸書之祖,“損益大小篆方圓之筆法,成隸書三千字;始皇善之,用為御史,以其書便于官獄隸人佐書,故曰隸書。”(唐·張懷瓘《書斷》)說隸書為程邈個人創制,有違歷史事實;他充其量是對民間流傳的隸書加以整理、規范而已。而秦始皇肯定了這種書寫便捷的民間字體,則體現了他的魄力與卓識。
再有一個例子是唐代武則天造字。武則天登基當上皇帝之后,為了強化她的權威,在已有的字形之外,又特地造了17個字,即:照、臣、君、月、年、日、星、載、圣、人、初、授、證、天、地、正、國。這些字的形體都很繁冗怪異,如“照”作“曌”,會“日月當空”之意;“臣”作“一”下“忠 ”,寓意臣子應當忠誠于她一人。她雖然以皇帝之尊命令造字,但是這些字的形體只是增加了社會交際中無謂的負擔,所以在武則天去世后,這些字并沒有在社會上流通和大眾中使用。
可以設想,如果簡化字得不到人民群眾的認可和歡迎,僅僅靠政府的一紙法令就能順利推行嗎?1977年發布的《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俗稱“二簡”),也是政府行為,但由于匆忙從事,缺乏足夠的群眾基礎、效果欠佳因而很快就被宣告廢止了。
五十年代推出的《漢字簡化方案》即后來整理為《簡化字總表》中的簡化字,正是由于符合漢字形體及其發展規律,遵行“約定俗成”的原則,群眾基礎好,所以通行至今,成為當代漢字實用的規范的形體系統的主流。
文字是用來記錄語言的。判斷一種文字系統的優劣,應當看它對于所記錄的語言的適應程度。簡化字主要是配合現代漢語白話文的文字符號系統 (當然,繁體字也能很好地記錄現代漢語白話文)。事實證明,簡化字在這方面是稱職的,它的優點是主要的,半個世紀以來簡化字對于國家和民族的功績是巨大的。
當然,也不能說簡化字沒有缺點。須知任何文字系統都不可能完美無缺,傳統漢字包括繁體字在內,都不是無可非議的。今天看來,簡化字的問題,有的是制訂方案時由于指導思想的不夠周密完善而固有的,有的則是由于社會和文化的發展后來產生的。例如:當時只是主要考慮大眾學習現代漢語白話文的需要,而較少顧及出版與閱讀古代漢語文言文的需要;當時只是基于紙質文本識讀與書寫的需要,而未能顧及電子計算機大規模普及、人機界面頻繁交際的需要。
我們應該采取實事求是的態度,不要過分夸大簡化字存在的問題。簡化字的一些問題并非一定令人束手無策,例如使用簡化字印行古籍或文言文文本,一般情況下是可行的,認為“簡化字割裂中華傳統文化”的論調是錯誤的。這方面有時產生不必要的歧義,完全不妨有所變通(如《簡化字總表》就有“余 -馀”在表達“~年無多”一句時分別使用的說明);又如“簡繁一對多”的問題,也大可通過研制足夠識別水準的電腦軟件加以分化解決。
我們現今使用的字體,主要是楷書(包括其變體——“宋體字”和“仿宋體”)。其實,現代楷書的常用字(3500個左右)只有不到三分之一被簡化了,其余三分之二以上是未曾簡化的。與被簡化的形體群相對的傳統形體則被稱為“繁體字”(有人對這個名稱不是很認可,也可以討論)。漢字的簡體、繁體,并非完全對立的兩種形體系統。不論簡體字,還是繁體字,都可以很好地記錄漢語,這正是漢字旺盛生命力的表現。董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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